剛剛避過暫停上市危機的華銳風電今年前三季度再度巨虧超12億元。禍不單行的是,公司近日又收到證監會下發的 《行政處罰通知書》,對公司處以60萬元的頂格罰款,對14位責任人員分別處以10-30萬元不等的罰款。記者調查發現,在行政處罰下達前,上海、浙江和廣東多位證券維權律師已經行動起來,他們即將帶領投資者啟動正式維權。
剛剛避過暫停上市危機的華銳風電今年前三季度再度巨虧超12億元。禍不單行的是,公司近日又收到證監會下發的 《行政處罰通知書》,對公司處以60萬元的頂格罰款,對14位責任人員分別處以10-30萬元不等的罰款。記者調查發現,在行政處罰下達前,上海、浙江和廣東多位證券維權律師已經行動起來,他們即將帶領投資者啟動正式維權。
上市首年粉飾業績遭處罰
證監會查明,華銳風電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為粉飾上市首年(2011年)的業績,華銳風電在時任董事長韓俊良安排下,財務、生產、銷售、客服等4個部門通過偽造單據等方式提前確認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確認風電機組收入413臺,對2011年度財務報告的影響為,虛增營業收入24.32億元、營業成本20.04億元、多預提運費3135.07萬元,多計提壞賬1.1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78億元,占2011年利潤總額的37.58%。
根據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責令華銳風電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韓俊良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另外,對陶剛等10位責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做出了數額不等的罰款。此外,證監會決定對韓俊良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6位責任人,采取5-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60萬的罰款已是證監會對虛假陳述行為行使處罰權的上限,表明了華銳風電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建議在《證券法》的修訂中應提高處罰額度,同時投資者積極參與。“如果投資者廣泛參與維權,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違法成本,而從以往維權案例來看,投資者集體維權動輒會讓上市公司付出千萬甚至過億的代價。”其稱。
多地律師已提前征集維權
“當時華銳風電在2013年被調查時,就已經收到上百投資者的索賠咨詢電話了,股民們都等急了,現在終于可以正式啟動索賠。”與謝良律師同屬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劉華浩律師告訴記者,本次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為: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間買入華銳風電股票,且在2013年3月7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華銳風電股票,且存在虧損的投資者。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告訴記者,他已經接到了十多位華銳風電股民訴訟委托,索賠金額大約為100萬元左右。
“早在證監會第一次立案時,我們就率先開展股民索賠預登記,來自全國各地數十位股民來電咨詢、提供資料,接下來我們將盡快通知、辦理起訴。”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稱,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只要買入均價高于5.26元,無論當前賬戶盈虧,就可以索賠買入均價與5.26元的差額損失和傭金、稅金、利息損失等,管轄法院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