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的“保護A股投資者權益”喊話,著實讓投資者興奮了一把。在業內看來,高層對投資者權益的重視,不僅會震懾資本市場的違規行為,也會激發投資者自我權益的保護意識。
11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的“保護A股投資者權益”喊話,著實讓投資者興奮了一把。在業內看來,高層對投資者權益的重視,不僅會震懾資本市場的違規行為,也會激發投資者自我權益的保護意識。
高層的喊話剛剛落地,11月10日晚間,華銳風電(601558)公告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看到這份罰單,記者的微信圈,被諸如“高層喊話保護投資者,華銳風電撞槍口了,投資者索賠機會來了”之類的話刷屏。
經查明,華銳風電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為粉飾上市首年業績,華銳風電在時任董事長韓俊良安排下,財務、生產、銷售、客服等4個部門通過偽造單據等方式提前確認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確認風電機組收入413臺,對2011年度財務報告的影響為,虛增營業收入24.32億元、營業成本20.04億元、多預提運費3135.07萬元,多計提壞賬1.1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78億元,占2011年利潤總額的37.58%。
根據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責令華銳風電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韓俊良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另外,對陶剛、于建軍等10位責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做出了數額不等的罰款。
《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對韓俊良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6為責任人,采取5-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上述責任人均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罰單已經塵埃落定,投資者也開始表現索賠意向。鑒于監管層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重視,一些熱心的律師,開始為受損投資者張羅起來。截至記者發稿,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的吳立駿律師,已經接到了十多位華銳風電股民訴訟委托,索賠金額大約為一百萬元左右,
“華銳風電在2011年1月13日首次上市交易,發行價為每股90元,上市首日即跌破發行價,截至到2015年11月10日的復權收盤價28.94元,每股虧損68%,即所有中簽華銳風電新股的股民如果持有至今,每中簽一個號將虧損6.1萬元”。做為多年從事證券維權的吳立駿律師認為華銳風電的情況比較罕見。
吳立駿稱,此次證監會認定華銳風電存在財務欺詐的年份,為其上市后的第一年,即2011年年報披露時,所以此次可以參加集體索賠的股民,買入時間范圍為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1日或者至2013年5月29日之間買入,并在前述時間至少持有一股,則可以參加索賠。預期此次參與的股民會比較多。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月12日,證監會還給過華銳風電第二次立案調查,該調查結果截至目前尚未出爐,華銳風電也至今沒有公告過該第二次立案調查是否撤銷,所以中簽股民要想依法獲得賠償,需要等待證監會是否會第二次給予華銳風電行政處罰,并且該處罰的內容要追溯到華銳風電在上市前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違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