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監管辦按照國家能源局2015年市場監管重點問題監管工作計劃要求,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福建實際,于今年4~9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風電配套送出工程重點問題監管工作,日前順利完成本項重點問題監管任務,并形成《福建省風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情況重點問題監管報告》報送國家能源局。
本項重點問題監管的目的是為了全面掌握福建省風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情況,重點解決配套送出工程投資建設主體和投資界面存在的問題。福建能源監管辦今年初在日常監管中發現莆田秀嶼片區海上和陸上風電群送出方案中廠網雙方在配套送出工程投資建設主體和投資界面方面存在異議,并為此于今年4月開展專題事中監管,于8月向莆田市政府和有關電力企業印發《福建能源監管辦關于近期風電項目建設的監管意見》,督促地方政府、電力企業依法依規整改存在的問題;同時為全面掌握福建省風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情況,福建能源監管辦于今年7~9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風電場配套送出工程建設情況專項普查工作,普查范圍涵蓋全省截至2015年6月30日所有已核準、在建和已建成的風電項目;根據以上事中監管及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結合全省風電場配套送出工程建設情況專項普查結果,福建能源監管辦形成了本項重點問題的監管報告。
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能積極響應監管機構提出的監管意見,并于今年8月底向福建能源監管辦書面反饋整改情況;同時,根據福建省風力發電中長期規劃,結合“十三五”電力規劃編制工作,今年編制了《福建省“十三五”風電送出配套電網規劃》,并納入國家和省級電網發展規劃統籌,以求以規劃引領解決風電項目與其配套送出工程建設不同步問題。各風電開發企業均能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開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設情況自查工作,形成自查報告,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等。
本項重點問題監管工作目的明確,重點突出,及時發現和整改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有關監管建議,對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國家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精神,特別是國家能源局《新建電源接入電網監管暫行辦法》進行了全面宣傳貫徹。福建能源監管辦將進一步鞏固本項重點問題監管成果,依法依規維護新建電源投資開發秩序,確保新建電源公平無歧視接入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