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能綜規劃〔2014)684號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能源)專項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相關能源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草案編報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14) 968號)要求,為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能源)專項投資計劃草案編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專項支持范圍和方式
2015年本專項集中支持與城鄉居民生活緊密相關的地熱地溫能、風電供暖及制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項目。支持的項目類型,一是創新特征明顯的地熱地溫能、風電供暖及制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相關設備生產項目;二是有應用新技術、創新模式的地熱地溫能、風電供暖及制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應用示范工程。項目相關技術應具有創新點和示范性,節能效果顯著,示范效應明顯,能促進地熱地溫能、風電供暖及制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的成本降低和推廣應用。
為鼓勵擴大新能源應用規模,在全國六大區域各選擇2-3個以地熱地溫能、分布式光伏發電以及生物質能為主要供能方式的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項目(含工業園區、縣城鎮、居民小區等),給予適當支持。
對于符合補助條件的項目,重點支持設備投入,不包括征地拆遷、土建、樓堂館所建設和鋪底流動資金,補助資金不超過支持范圍投資的10%、且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二、計劃草案編制要求
(一)優選符合條件的項目。請挑選符合以上領域和類型要求、項目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投資計劃草案和資金申請報告,每個省(區、市、企業)申請補助的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
(二)完備項目前期工作條件。申請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投資管理和建設實施的各項規定,申請項目應在2014年年底前獲得核準(備案)批復,主要建設條件基本落實,可在2015年開工建設或處于建設階段。
(三)按照規定形式報送投資計劃。要使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投資項目編報系統軟件”軟件(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下載)編報項目,項目信息要填報完整準確,電子版與資金申請報告一同報送。
三、報送時限
請于2014年10月10日前,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3號)規定,將編報的計劃草案電子版、文字報告和有關附件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時送我局(發展規劃司)。我局將按有關規定,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能源)專項的審核和投資計劃下達工作。
聯系人:吳健 李剛
電話:88653426 88653416
傳真:88653418
郵箱:gh@ nea.gov.cn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