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實行網上公開限時審批
按照本次醞釀中的項目核準體制改革辦法,“路條”取消后,各項支撐性文件不再互為前置條件,這使得項目的環評、土地預審、選址等前期工作可以并行辦理。
“之前,設計單位等中介機構只有當見到路條才會啟動支持文件編制。相關組件在繳納相應費用后,所起到的把關作用很有限。如果實施并行辦理,在審批效率上會有提高。”一位風電企業負責人評價說。
按照現行審批流程,在各項支持性文件通過批復之后,才可向發改委提交核準申請。隨后由發改委委托咨詢機構評估、做節能批復等,最后才能辦理核準手續。從審批過程看,需要經手辦事科員-處長-副司長-司長-委內會簽-副主任-主任-上會討論-印發文件。同一部門內有多個司局可干預審批。
而這一冗長的審批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會存在人為因素,項目單位不“匯報”很難通過。由于同類申請核準的項目繁多,申報項目在發改委待核準的目錄中先后次序也大有學問。且人為因素很強。
“這些因素包括項目先后排序,項目審批中尺度標準的把握,故意擱置不簽導致支撐性文件超過有效期,要求地方重新報送等諸多方式。”五大電力集團一位熟悉投資審批程序的人士介紹說,“每一個環節都有尋租的條件。”
為此,前述發改委人士透露,為減少人為因素干預項目審批,核準制度改革后,國家發改委將更加重視產業規劃作用,納入規劃之列的項目可以優先核準。
但也有專家擔心,核準辦法改革若搞不好,最終可能只是將地方和企業的公關重心轉移到了規劃環節,從公關“路條”向公關“規劃名單”轉變。
為此,有電力企業人士建議,核準辦法改革后,應當大力提高產業規劃編制的質量,更多發揮規劃的指引作用。目前的產業規劃大多缺乏清晰、具體的指引,而只有一些粗放、含糊的原則表述,如能源規劃并沒有納入具體的火電項目、風電項目,導致企業不得不為“咨詢”自己的項目是否能納入規劃而跑“路條”。
“編制規劃時需要科學制定發展目標,要有針對性的進行項目布局,增強規劃的權威性和調控作用。同時需要銜接國家規劃與地方規劃,不同產業之間的規劃,如電網與新能源發電項目之間的規劃。”這位電力企業人士認為。
此外,前述接近國家發改委人士還表示,核準辦法改革后,將實行網上公開限時審批,力爭每個環節都做到公開透明。在此前項目核準時限不受約束,報批的項目拖上一兩年沒有反饋是很平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