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制造業水平高、技術先進、門類齊全,一些在風能領域占有世界領先地位的供應商紛紛把總部設在瑞典,包括SKF 公司(軸承和密封解決方案、遠程監控系統)、ABB 公司(電力和光纖電纜)以及ESAB 公司(焊接和切割技術)。飛機制造商SAAB,重卡制造商Volvo 和Scania,Hägglöfs 等均為風電機組整機制造和售后維護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部分零部件制造商的中國分部已經是中國整機制造商的合作伙伴,這為中國風電機組在當地解決售后服務中的零部件供應問題提供了新的途徑。
四、風電投資和開發企業
按照公司性質及經營范圍,可以將瑞典風電開發商分為三類:
一是公用事業企業(Utilities), 如Vattenfall 等電網公司,此類公司規模較大,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股權結構較為單一,而所開發的風電場項目總量并不大。
二是獨立電力生產商(IPP’s),此類公司從事風電開發的歷史較長,經驗較為豐富,開發規模較大,且一般運營一部分風電場,出售一部分建成風電場。有的公司大小股東超過1000 個,股權結構相當復雜。小額股份,滿足了較小規模資本參與風電市場的要求,增加了社會參與程度,分散了風險。此類公司的股權特點,既決定了其在風電項目開發過程中的融資需求,也體現了瑞典風電市場機制的成熟度。
三是專職風電開發商(Developers),包括Gothia Vind 這樣的家族式企業。此類公司一般不參與風電場經營,而是憑借其占有的資源(如土地)以及豐富的項目申請經驗,取得風電場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手續,然后通過融資購買設備及簽訂建設協議,待項目建成后出售給運營商。
五、電價政策
瑞典采用階梯電價政策,居民用電分五個階梯,年用電量越大,單價越低。2010 年下半年瑞典居民用電的平均電價為每千瓦時1.43到3.09 瑞典克朗(1 瑞典克朗約等于1 元人民幣)。以中間階梯為例,年用電量為2500 到5000 千瓦時的居民用戶支付的平均電價為每千瓦時1.82 瑞典克朗。居民用戶支付的電價由四部分組成:電力價格、綠色電力證書價格、碳稅和增值稅。
工業用電分六個階梯,年用電量越大,單價越低。2010 年下半年瑞典工業用電的平均電價為每千瓦時0.61 到1.37 瑞典克朗。工業用戶支付的電價由三部分組成:電力價格、綠色電力證書價格和稅收。
發電企業出售的產品包括電力和電力證書兩種。發電企業通過電力購買協議(PPA)的形式,與購買方達成長期協議價格,以確保收益的穩定性。同時出售綠色證書也是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重要收入來源。以2011 年某時段電力市場上的電力證書價格每兆瓦時20 歐元為例,電力自身價格約為每兆瓦時48 歐元,所以每兆瓦時的電力共可獲得68 歐元的收入(約為每千瓦時0.55 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