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國內最大的風電設備制造商華銳風電與其前供貨商美國超導的合同仲裁案在北京仲裁委員會開庭。盡管仲裁庭當日并未得出該案的最終定論,但華銳風電方面對此次仲裁案結果表示樂觀。
北京市乾源律師事務所黃宗平律師告訴記者,本次仲裁案由于標的較大、訴訟請求較多、涉及合同和項目也較多,所以庭審將會比較復雜,一次開庭可能無法審理完成所有請求。黃律師表示,一般來說仲裁案件的審理會持續幾個月,且其中并不包括鑒定所需的時間。
本次仲裁案是華銳風電和美國超導系列糾紛案件中第二起開庭審理的案件,同時從時間上來看也是較為關鍵的一案。據了解,除了合同仲裁一案,美國超導還分別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3項有關知識產權的訴訟。法律界人士稱,這幾起訴訟與合同仲裁一案有著不同程度的關聯。
本月初,海南省一中院駁回美國超導對華銳風電及大連國通提起的軟件著作權侵權起訴。2月6日,美國超導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丹尼爾稱美國超導將繼續上訴。法律界人士表示,美國超導若再次上訴被駁回,則超導就計算機軟件侵權在海南法院的訴訟審理從程序上將宣告失敗。
華銳與超導的本次合同糾紛源于去年3月末華銳風電對超導產品的暫緩接收。據華銳風電公告稱,因蘇州美恩超導有限公司供應的產品在技術、質量方面均未達到合同要求,華銳風電在與蘇州美恩超導有限公司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暫停接收蘇州美恩超導有限公司發出的不合格貨物并暫停支付已收不合格貨物的貨款。
去年9月中旬,蘇州美恩超導就總共8份合同爭議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請求,而華銳風電則表示將積極應訴,并于去年12月提交仲裁反請求,請求仲裁庭裁決蘇州美恩超導有限公司賠償華銳風電因其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逾12億人民幣,該反請求申請已正式獲得受理。
2月27日,華銳風電接到了北京仲裁委員會《關于(2012)京仲案字第0157號仲裁案受理通知》,這意味著華銳風電的仲裁申請得到受理。華銳風電申請退還現存放于其庫房中的200套超導設備,退還華銳風電為此支付的款項及保管、周轉支出和利息等費用。
黃律師認為,仲裁庭受理華銳風電的反請求意味著,仲裁庭認可反請求與美恩超導的仲裁請求是基于同一合同的,仲裁庭會同時就美恩超導的請求和華銳風電的反請求進行審理,并一并得出結論。
關于此次仲裁,華銳風電高級副總裁陶剛此前曾向媒體表示,仲裁的核心即是對方提供的貨物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以及是否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目前華銳風電已經掌握核心證據證明貨物確實沒有達到合同標準。
黃律師告訴記者,華銳與超導的具體案件如何進展還是要看雙方實際舉證情況。侵權案件對原告來說在舉證方面要求很嚴格,一般來說,在起訴之前都應該要有詳細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