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3年風電大基地建設之后,中國的風電政策正在向分散式接入傾斜。這被看作是在中國現有體制下最有利于風電發展的政策選擇。
本報記者6月20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正在探索發展風電分散式接入,以讓中國風電發展突破電網建設滯后的瓶頸。同時,這種管理方式將使得風電資源并不特別豐富的地區也具有開發利用價值,將有利于擴大我國風電建設規模。
國家能源局人士對本報表示,國家能源局有計劃在近期發布通知,鼓勵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貴州等地區盡可能多的開發風電資源。對于有條件進行分散式接入的風電大基地,國家能源局也持鼓勵的態度。他表示,這并不代表今后我國不再建設風電大基地,而是其建設將結合當地的產業發展和輸電通道建設來開展。
大基地向分散式轉變
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此前已明確表示,未來我國將不再一味發展大型風電基地,也鼓勵分散式開發。
我國在2008年開始建設風電大基地,迄今已建設了八大風電基地。但由于電網建設滯后,風電并網困難、棄風嚴重、事故頻發,不僅讓風電企業蒙受損失,也導致資本市場不看好風電產業,限制了風電產業的融資能力,不利于風電行業的發展。
“現在看,繼續依靠風電大基地的模式是發展不下去的。”業內人士說,“分布式發展是好事。”但分布式卻與分散式不同。
“風電的分散式接入與分布式有明顯的區別。”上述國家能源局人士稱,“這是在現行電力體制下,發展風電最具可行性的政策選擇。”
分布式不僅要能夠自發自用,還要可以向電網售電,但按照我國《電力法》的規定,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供電營業機構持《供電營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營業。因此,用戶的售電行為違反我國現有《電力法》,這也成為分布式能源在我國發展的巨大體制束縛。
而與分布式相比,風力分散式接入則是將電力輸到電網,各發電企業仍然只與電網一家交易。在國家能源局于今年5月召開的一次會議上,也提出了“所發電力全部上網,暫不考慮直供、自發自用方式”。此外,對于發電企業來說,采用分散式接入仍享受國家補貼。因此,這種模式并未改變現有的利益格局,只是規模要比大基地小很多。
然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能源局一方面在現有法律下推進風電的分散式接入,另一方面也在開展《電力法》的修改工作,尋找分布式能源發展的突破口。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本報表示,隨著新能源發展的逐步深入,未來將不可避免地觸碰到體制問題,而這將是一個各方利益博弈的過程。至于博弈能在多大程度上改變現有的體制,他表示前景并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