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藝股份宣布擬通過出售募投項目太陽能電站獲得收益后,華儀電氣宣布出售風電場子公司。新能源行業中,一種通過投資建設下游電廠、實現發電設備銷售后再出售電廠,以確認銷售收益的“搭橋”經營模式頻頻出現。
綜藝股份此前曾宣布通過非公開增發募集資金,投資于意大利的4個光伏發電站項目,項目建成后,綜藝股份確定將通過轉讓的方式獲得收益。而華儀電氣則宣布出售內蒙古三勝風電有限公司90%的股權。有分析指出,當初上市公司投資下游發電項目,目的就是為了將來出售項目,獲得設備銷售收益,要這些公司通過運營發電廠來盈利并不現實。
華儀電氣證券事務代表駱克梅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出售三勝風電,是公司資源換市場模式的實踐。出售之前,風電場和設備商都是上市公司自己,因此兩者間的設備銷售無法體現為公司的業績。而出售風電場后,我們的風電設備銷售收入就能進入報表體現出來了。”
事實上,這種新建電廠同時銷售設備,完成建設后出售電廠體現業績的經營模式在新能源行業里并不少見。不久前,一家主營太陽能芯片及其組件的上市公司也宣布擬在在西北投資2億元建設10MW大型并網光伏電站。而風電設備龍頭金風科技也曾于風電設備業務起步時期廣泛應用這種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