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國家能源局在京組織召開能源行業風電標準化工作會議,由此拉開風電行業標準體系建設的序幕。業界普遍認為,在風電產業因“標準缺失”而無序發展的苗頭下,此番標準體系建設工作的啟動,對于促進行業的升級和健康發展是一個積極信號。
記者注意到,在會議上發布的《風電標準體系框架(討論稿)》(下稱《標準框架》)中,擬定的標準共計173項,從“風電場風能資源測量和評價技術規定”到“風電入網監控和檢測”,涉及風電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這份只是討論稿形式的《體系框架》涵蓋的面雖廣,但畢竟只是一份綱領性的文件,還需在接下來的編制工作中加以細化和落實。因此,當天的會上,來自各企業及研究機構代表紛紛就各自關注的領域和當前風電產業的熱點,對《標準框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建議。
如何規避行標“先入為主”?
在國家能源局全面啟動風電行業標準建設的同時,3月26日,工信部在網站上發布《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準入標準》(以下簡稱準入標準),向業界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從生產企業設立、工藝裝備與研發測試、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技術進步、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生產與勞動保障等方面,對生產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的企業提出了要求。兩部門同時發布針對同一個行業的標準文件,讓人不免要問:兩份文件之間到底有何區別?
3月29日的會議上,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節能與科技處處長修炳林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工信部所發《準入標準》提出的是對企業進入風電設備制造業領域的門檻要求,是從企業生產和運營環境的角度編制出臺,但國家能源局所啟動的標準建設著眼于產業技術升級和健康發展,提出對于風電從業單位所需的技術條件,并為從業單位的技術研發提供指導,兩者側重點不同,也并不沖突。
盡管如此,業界還是普遍關心,目前風電行業已制定出臺的標準門類很多,例如在設備制造領域,有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此前發布的國標(GB)系列,還有各大企業自身制定的企業標準,如何在新啟動的標準體系制定工作中吸納已有的國家和企業標準,如何規避行標“先入為主”?
“已有的國標和企業標準是制定行業標準的重要參考,在新制定行業標準的工作進程中將被逐一理順,避免重復。”國家能源局節約能源與科技裝備司司長李冶表示,風電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年來發展迅速,也對相關制造企業的技術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國標中的關于風電設備的技術標準還需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為此,此次成立的標準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聘請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一位副主任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以在行業標準制定過程中,加強與國標的協調和統籌。
事實上,此前,國家能源局已先期啟動過風電產業技術標準的編制工作,并吸納了業內一些龍頭企業承擔標準的編寫工作。例如在國家能源局去年下發的《2009年第一批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的通知》中,中國華電集團新能源公司與國電機械設計研究院作為主要起草單位,共同承擔《風電場運行指標與評價導則》和《風力發電場調試規程》兩項重要標準的制定和編寫工作。華電電力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范煒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目前,這四項標準的編制初稿正在加緊制定,將于今年8月份完成初稿,并報送國家能源局審核。“國內很多風電場在這四項標準方面都有制定,我們在編制過程中,都在充分調研一大批風電場運行和管理情況的基礎上,通過企業之間的對標,篩選出對于各個風電場規劃建設、運行管理有指導作用的共性標準,作為行業標準的參考。”范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