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尚未出臺的行業標準,引發了風電產業的廣泛爭論,并演變成中國風電[0.92 0.00%]發展將向何處去的路線之爭。
這一標準名為《風電并網技術標準》,由國家能源局委托中國電力[1.84 0.55%]工程顧問集團公司等單位編制,目前正在征求意見。部分風電企業對其提出強烈反對,它們擔心這一標準通過設置過高的技術門檻,令本已出現瓶頸的風電并網雪上加霜,阻礙整個產業的快速發展。
而標準的編寫者則認為,與國外的技術標準相比,這一標準的要求實際上是偏低的。它符合現階段中國風電技術發展的實際水平,有利于中國風電產業的規范化、標準化進程。
技術標準的“高”“低”之爭,實質上是風電場與電網之間,不同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力和利益之爭。其核心問題是,應當繼續促進,還是適當限制風電產業的高速發展,以及如何在風電發展的速度和質量上取得平衡。
標準存廢之爭
3月24日,《風電并網技術標準》編寫組的成員聚到一起,開始將前一階段各地反饋的修改意見進行匯總梳理。不過,中國風能協會代表部分風電企業提出的意見,尚未提交給編寫組,而這些意見很可能會讓標準的編寫者們感到吃驚。
一年前的2009年6月,國家能源局委托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編制《風電并網技術標準》,計劃將其作為規范風電并網的行業標準,在2010年頒布實施。來自上述兩家機構的專業人士,在進行了大量的國內外調研和專題研究后,于今年年初完成了征求意見稿,開始征求相關各方的修改意見。
3月初,中國風能協會召集龍源電力[9.35 0.21%]、華能新能源、中國風電等部分行業龍頭企業的代表,討論《風電并網技術標準》的修改意見。與會人員在討論中不乏激烈言辭,他們認為除了標準涉及的一些技術問題缺乏可行性外,還對標準本身的合理性和編制精神提出質疑。
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寫《風電并網技術標準》的初衷,是為了制訂科學合理的技術標準,對風電并網進行規范。但在部分風電企業看來,該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對風電并網提出了過高的技術門檻,使部分風電場無法并網,這與《可再生能源法》的精神相違背。
即將于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規定,電網企業應當與按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建設,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報送備案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簽訂并網協議,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的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發電企業有義務配合電網企業保障電網安全。
一些風電企業擔心,電網公司會以不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為理由,拒絕讓部分已建成的風電場并網,令本已困難的并網問題更加嚴峻。而無法并網則意味著風電場的電量沒有買家,投資無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