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些數據,我們似乎應該驕傲,但實際上卻存在隱憂。”某不愿透露姓名的行業人士告訴記者,“風電裝機容量與實際發電量是完全不能等同的兩個概念。”
“許多政府部門和發電集團只追求增加風電裝機容量,連風能資源和能夠利用的土地面積是否可行都不考慮,更何況機組質量是否可靠也值得考慮。”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首席風能專家施鵬飛表示,風電場完成裝機容量指標后,比預期少發電甚至不發電的現象不但可能發生,而且現實存在,這樣不但項目效益差,而且浪費電網接入系統的資源。
而據上述不愿具名的行業人士透露,據他了解,目前被閑置的風電設備不在少數,“2008年我國新增風電裝機容量激增的同時,被閑置的風電設備的數量也在激增,這不僅不是在節約資源,反而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據日前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布的《2008年全國電力工業統計快報》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底,全國發電設備容量79253萬千瓦,風電并網總容量僅為894萬千瓦。而與2008年底風電總裝機容量1221萬千瓦相比,意味著至少有近28%的已建風電設備的閑置。
“即使已經并網的風電設備,也并不是全部都開機發電,也有相當部分的設備處于閑置中。”上述人士告訴記者。上述《2008年全國電力工業統計快報》顯示,2008年我國全口徑發電量共計34334億千瓦時,其中風電僅為128億千瓦時,占比僅為0.373%。
“一個風場的建設前期投資巨大,就拿一個5萬千瓦的項目而言,前期投資就需要超過5億元。”一位曾主導卓資縣風場招商的卓資縣工經委的有關官員向記者坦言。
雖然如此,但“在2009年和2010年中,各地的風場建設還將繼續猛增,與2008年相比,或許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一位大型發電企業有關負責人士向記者表示。
這一趨勢的觸發者就是《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2007年6月國務院原則通過的該《規劃》明確規定,國家將實行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配額制,要求能源企業在其所生產銷售的能源產品中,可再生能源要占一定的比例。至2010年前,大型能源企業必須發展一定數量非燃煤的發電機組,所占的比例應達到5%,到2020年企業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裝機比例要達到10%。達不到標準的企業將受到相關政策的制約。
“從目前來看,相當多的企業要在2010年完成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5%以上還很困難。”該大型發電企業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
2008年8月25日,吉電股份發布公告稱將與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旗下另一附屬新能源公司組建合資公司建設經營管理長嶺風電項目,而該公告明確表示組建該公司開發風電項目的目的就是為了完成《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有關“配額”的規定。
風電電價補貼之謎
排除電網容量等硬性指標的制約外,風電電價是另外一個不得不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