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在風電大規模發展之際,不失時機地拋出風電場接入電網技術規定,給風電入網定下了不少“硬指標”。國家電網稱,這是為保證電力有序接入。但對于風電場運營商而言,此舉無疑會進一步增加風電上網難度。
固然,“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問題在于,風電入網的標準應該由誰來制定?國家電網作為企業,必然以營利為目的,其制定的風電入網標準如果成為行業標準,很難說對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將是促進還是阻礙。因此,國家電網公司試圖以自己制定的標準作為行業標準的做法,不可避免地遭到業內詬病。
在國網標準出臺前,“上網難”就已經成為制約風電發展的瓶頸。經過前幾年的爆發式增長,我國風電產業從設備生產、組裝到風電場建設運營,已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已有超過1215萬千瓦的風電機組完成吊裝,但實際并網發電的風機僅占吊裝完成的風電裝機總量的73%。2008年全國風力發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432小時,與規劃的平均利用小時數2200小時相去甚遠。對于大多數風電場來說,這樣的利用情況遠低于項目可研報告的數值。
按照此前《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為了支持新能源發展,新能源發電的上網電價也比傳統電源要高。正因為此,國家電網多收一度新能源的電力,就意味著少一些利潤,這導致其接受新能源電力入網的積極性并不高。而電網運行“安全高于一切”的要求,又可以很方便地成為國網手中的一道“擋箭牌”,令新能源成為其眼中“質量最差”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