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業內各方積極探索的背景下,國家能源局組織召開了風電供暖方案的論證會議。當年11月,首個風電供暖示范項目在吉林洮南落成投運。
而今,四年已過,風電供暖也從低調示范走向規模開展。近幾年來,國家能源局下發數個文件支持風電供暖工作,并將其視為消納棄風、改善環境的重要措施。6月1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風電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提出促進風電替代傳統的熱電聯產機組,加大風電清潔供暖的比例,并要求相關地方編制今年風電清潔供暖工作方案。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北、新疆、山西均被納入試點范疇。
然而,相較于政府的積極態度,風電企業的動力明顯不足。原本是為緩解棄風限電、減輕企業發展壓力而生的風電供暖政策,卻被風電企業視為一種經濟負擔。
多家新能源企業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一致表示,風電供暖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棄風問題。此外,動輒數千萬元的投資、補償收益難抵供熱支出,導致企業踟躕不前。在市場動力不足的背景下,這項初衷值得肯定的政策似乎正在遭遇推廣難題。
具備環境效益,卻難消納棄風
國家能源局國能綜新能〔2011〕181號文件明確,風電供暖的基本方式為:風電企業按對應的供熱設施總用電量,低價向電網企業出售這部分電量,電網企業收取合理的輸電費用(含國家各種稅費)后,將這部分電量轉供給供熱單位。風電企業低價提供的供熱電量按當地風電電價補貼標準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補貼。
然而目前風電供暖無力達到文件提出的理想狀態。由于相關政策未落實,示范項目多采用過渡方式,即風電供暖項目確定合作意向后,風電企業需出資興建熱力站,購買電蓄熱鍋爐,同地方政府協商供熱管線的出資建設問題,并與電網公司、熱力公司簽定協議。設備到位后,電蓄熱鍋爐供熱站按照大工業用電電價購入夜間低谷電,使用電力生產熱量供應給供熱單位?!?nbsp;
由于供熱電價政策尚未出臺,國家能源局考慮到風電企業的積極性和投資經濟性問題,為參與供暖的風電企業制定了一個補償方案,即采用電量補償的方式彌補項目單位的虧損--對提供供熱電量的指定風電場的對應裝機容量,不限制其運行出力,所發電量全額上網。
但這個初衷值得肯定的彌補政策,卻激起爭議一片。
"這個政策最大的漏洞在于,沒有考慮到在一定區域內,每個省的風電上網額度是既定的。風電供暖并不意味著消納棄風、總體風電上網電量上升,而是當一家參與供暖的風電企業多發時,省內其他風電企業必須少發,以保持風電上網電量的總量平衡。說白了,侵占的是其他風電場的上網小時數。"一家國字頭風電企業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