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建設目標有很多。首先應是形成市場化的定價機制。從電力市場建設的一般規律看,市場模式是發電側和用戶側放開,電網中間環節加強管制。無論采用何種市場模式,都必須建立在電力系統平穩運行的基礎上,形成滿足電力實時平衡、安全約束和輸電約束的市場價格,通過價格信號,引導市場主體的生產運行、電力投資(包括電源和電網);此外,還能極大提升企業的生產管理水平。發電企業和用戶為了達到電力系統平衡要求,減少因為發用電量的偏差,支付的高額電費和輔助服務費用或保險金,在生產安排、設備檢修等方面,盡可能做到精細和準確,努力提高設備使用效率,降低能耗,減少成本支出。
中國當前的電力市場,仍然還存在不足和認識偏差。
(一)現有電力直接交易模式存在諸多難以克服的弊端。前文提到的電力實時平衡等特殊性和電力需求以及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的不確定性,只有到了日前和日內才能將電力供需狀況、電力輸送和分配受到的約束條件全部看清,此時市場產生的現貨價格才是電力的真實價格,這正是我們長期忽視的電力時間價值和空間價值。
當前開展的大用戶直接交易、跨省區交易都是通過計劃調度來執的,實際用電曲線和發電曲線與交易不太相關。受到電力實時平衡、安全約束和輸電約束等因素限制,發電主體合同電量執行和實際用電量會存在一定偏差,交易電量規模小時,在發電主體整體利用小時相當的背景下,可以通過調整發電主體計劃電量、優先執行交易電量結算等方式,促成交易的執行。當交易規模不斷擴大、計劃電量不斷縮小時,發電主體交易電量會出現大量偏差,造成部分機組超交易合同電量執行,同時另外一部分機組交易合同不能完成。加上我國電網斷面約束問題較為突出,同一省內存在多個輸電斷面,同時供熱、保障新能源發電優先上網、資源綜合利用機組運行特殊要求多的特點。電力用戶和發電主體都無法提前確定交易合同到了日前和日內時能否執行、能否交割,交易機構也無法應對因計劃電量調整而帶來的大量工作,通過調整計劃電量消化偏差的能力將逐漸降低直至消失,完全放開發用電計劃的目標也不可能實現。
(二)人們對電力市場的誤解。一是認為建立電力市場會降低居民電價。市場化改革首先是批發市場改革,只有一定功率和用電量之上的用戶參與市場才能夠體現規模效應,例如新加坡計劃2015 年7月放開的低電壓用戶,每月平均用電量要超過兩千度。用電量規模小的用戶不如由穩定的供應商提供目錄電價。中國目前的電價體制存在交叉補貼,開展市場交易,電力價格回歸正常,短期內由于供過于求,大用戶的電價可能有所下降,但交叉補貼恐怕暫時無法消除。二是電價高低一定和購電量多少相關。這個結論不一定正確,決定電力價格的是負荷性質和電量,因為電力的特點是實時平衡,大量存儲極不經濟,只有用電量大而且用電平穩的用戶,電價最便宜。用電量小,用電又不平穩的用戶,電價最高。同樣的用電量,用電非常不穩定的用戶比起用電穩定的用戶(如用電曲線像一條直線),電價高出兩三倍也不奇怪。三是只有好的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才能進入市場。市場機制和計劃機制都是電力系統運行的技術經濟準則,兩種機制下,不存在好用戶或差用戶,也不存在好發電廠或差發電廠。市場只有合法、平等的主體,人為設置市場準入門檻,即使是希望排除落后產業參與或保護優勢產業,也屬于市場歧視,不公平對待市場主體。隨著市場機制的逐步完善,交易規模的擴大,全部的用戶和全部的發電廠都會逐步進入市場,按照市場規則開展競爭,在市場環境中成長或淘汰。
(三)電力行業缺乏合格的市場主體。長期以來的行政管制,電力行業已經形成了“企業為國家辦電,國家管控企業經營,消費者為企業買單”的狀態。國企經營主要取決于國家政策,難以很快適應市場機制。更適應市場的非國企由于勢單力薄,與國企之間難以形成競爭。
(四)潛在的市場化受益者尚未形成足夠的力量。扣除通貨膨脹因素,2014之前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實現了電價的穩定或略上漲,同期的煤炭石油均有兩倍左右上漲,相對二次能源,電價基本不變可以說相對下降。這主要因為發達國家普遍在電力管制時代采用報酬率定價法,該方法有一個清晰的計算基礎,幾乎把所有的費用都考慮計價成本中,使得電價偏高,電力市場化制改革提高了資源優化配置的水平,降低了無效率和監督成本,電價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電價均有上漲,主要因為發展中國家普遍認為電價保持較低水平對社會經濟發展有好處,在電力管制時代人為壓低電價,開展市場化改革后,扭曲的電價得以矯正,形成正常的電價水平和電價結構。同時,發展中國家電力處于蓬勃發展期,需要更高的電價吸引電力投資者,實現電力與經濟同步發展。
四、如何推進中國的電力市場
從世界各國電力市場建設沿革來看,基本上是在完成日前市場、實時平衡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中長期合約市場建設后,考慮建設容量市場和金融市場。
我國正處在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初級階段,現有的發用電計劃可以逐步轉換成為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的中長期合同。中長期合同有財務差價合同(與實際發用電無關)和實物合同(發用電要平衡)兩種。顯然,無論中長期合同采用哪種形式,都必須盡早開展日前市場、實時平衡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的試點建設,并在取得經驗后推廣。市場建設初期,也可以簡化,實時平衡市場可以與輔助服務市場合并,將實時平衡視為一種輔助服務。起步階段需要著重在以下方面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