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訊:1、風電棄風限電的根源。
“棄風是歷史累積下來的問題,電網規劃與風電發展不協調是原因之一。2007 年規劃的2010 年的風電裝機只有500 萬千瓦,而實際的裝機規模卻達到了4400 萬千瓦,比規劃數量的八倍還要多,這使得電網規劃無法統籌考慮風電送出。”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分析說。
按照項目核準辦法,5 萬千瓦以下的風電場項目由省一級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即可,無需上報國家。正是由于缺乏相關規范文件,各發電集團大量集中建設5 萬千瓦以內的風電場項目,或將大項目化整為零規避審批,從而導致地方風電場項目與國家新能源開發整體規劃沖突、與電網整體規劃不協調,進而造成大量風電機組無法接入電網或無法全額送出。
風電產業已經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目前出現的棄風限電現象既有普遍性原因,也有中國的一些特殊原因:a)從項目審批程序上看,中國風電項目與電網項目脫節;b)從擴大風電消納范圍來看,風電基地消納方向不明確,風電開發規劃不協調。
2、風電限電棄風之對策。
電網限電,風電場棄風各地的原因不盡一致,其解決辦法也應有所不同。需針對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例如:內蒙古和吉林地區,兩地都是風電與火電(熱電)爭發,其核心還是利益沖突,熱電廠冬季供熱重任,風電場只能為熱電廠讓路。
“風電消納不是技術問題,而是管理和利益協調問題。”秦海巖說道:“美國和歐洲國家解決風電消納問題的經驗告訴我們,市場機制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最好手段。但是,在我國現階段電力體制非市場化的環境下,只能靠政府的調節來解決棄風限電問題。”風電場限電,從根本上說是一個管理問題。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其相應的政策措施;加強政府的管理與調控能力;增加電網投入等使風電發展規模與電網相適應,從而使棄風現象根本改變。
結論
為社會提供清潔能源是風電發展的宗旨,提供盡量多的發電量是風電行業的使命和存在條件,由于電網限電使已經建成的不少風場運營受到影響,從而造成風電場利潤下降,或虧損,甚至導致行業運營困難。因此,切實加強管理,制定有效措施增加電網對風電的接納;完善行業標準、政策、法規,理順電網、風電場、生產廠家、配套廠家產業鏈之間的關系使行業內部的各企業之間相互協調、互利、共贏以利于風電行業健康、穩定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