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鳴認為,世界電力市場化改革,大多將焦點置于建立完善的市場機制。電力市場建設要堅持立法先行、規則引路,完善的市場機制才是開展競爭的最好保障。
目前,全國電力企業數量超過5000家,電力用戶數量達到4.23億戶,“多賣方”、“多買方”的市場主體已經形成。“足球場就好比是作為市場交易平臺的電網,運動員就好比是買方和賣方。現在,我們不僅需要安排好運動員,建設好足球場,更需要比賽規則和裁判員。”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對此作出了一個形象比喻。這個比賽規則和裁判員就是市場運行規則和市場監管機制。
在曾鳴看來,電力市場需要滿足三個基本條件:堅強電網、市場規則、電價機制。堅強的電網結構,建設大電網就是構建大市場,構建“三華”同步電網、加強全國聯網,就是為全國電力市場奠定物質基礎。健全的市場規則,包括市場準入規則、市場交易規則、市場監管規則和信息公開規則。這是電力市場正常運轉、市場交易公平公正、市場信息公開透明的基本保障。科學的電價機制包括上網電價、電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充分發揮電價在平衡供需、促進競爭、節能減排、提高能效、推動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穩妥推進大用戶交易試點等工作,統籌解決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之間的電價交叉補貼問題,無疑將是電價改革的前提。
謝紹雄認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是以統一設計為前提,以統一規則為基礎,以統一平臺為保障,以統一運營為手段,在全國建立一個市場,將所有交易品種全部納入電力交易平臺統一組織開展。”在市場建設過程中,要保持電力系統的完整統一,堅持輸配一體化和電網調度交易一體化,構建市場規則統一規范、市場主體公平準入、市場運行公開透明、市場管理高效有序的電力交易平臺,充分發揮全國電力市場在保障安全供電、優化電力配置、提高能源效率、促進節能減排、服務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張國寶指出:“電力和能源體制的改革必須和價格、政府審批制度改革、政府管理機構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適應,要和法制建設的進程相適應。”
加快建設公開透明、充滿活力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將有效激活各市場要素,推進我國電價體制改革;我國能源資源分布與負荷分布不均衡的國情,決定了能源大范圍流動的必然性,更彰顯了加快構建公平、開放、高效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體性作用,實現全國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應是深化電改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