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全國主要沿海省份都有一些海上風電項目獲取路條或者正在開展前期工作。如,上海將有東海大橋項目二期、臨港一二期共40萬千瓦的項目儲備;河北建投和國電電力共有50萬千瓦項目;南方電網與粵電集團牽頭負責的分別位于珠海和湛江兩個項目,都已獲得路條,總計40萬千瓦;在福建,龍源電力擁有40萬千瓦的項目儲備,其中一期5萬千瓦的項目已獲得路條,此外,福建投資集團在莆田平海灣5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也獲得路條;在浙江,國電、中廣核、三峽集團以及中國電力建設集團也有80萬千瓦-100萬千瓦的項目儲備。作為我國三個海上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之一的山東省,國電電力、大唐、華能、三峽、中海油均有海上風電項目,處于可研階段,只要電價有新的信號,有可能有大批項目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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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在“海上風電座談會”上的講話(節選)
海上風電具備資源條件穩定、距離負荷中心區域較近等優勢,是未來風電發展的重要領域。受目前價格政策不明確、海域使用協調難度大、技術研發和施工體系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約,我國海上風電發展較為緩慢,到2012年底,我國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僅約30萬千瓦。為了實現2015年風機裝機容量500萬千瓦的目標任務,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制約海上風電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快推進海上風電開發,促進我國海上風電持續健康發展。
海上風電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內容,也是風電產業發展的技術制高點,歐洲海上風電取得了顯著成績,到2012年底,歐洲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而且把海上風電作為了風電發展的重要領域,制定了到2020年建成4000萬千瓦、2030年建成1.5億千瓦的發展目標。我們必須充分認識發展海上風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把推動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作為當前風電發展的重要任務,重點抓好以下五項工作:一要加快推進已核準和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風電項目建設,積極擴大海上風電的建設規模;二要建立有利于海上風電發展的協調機制,為海上風電項目規劃和建設提供便利;三要研究制定海上風電的標桿電價政策,引導海上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四要加快完善海上風電產業服務體系,規范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和運行;五要加強海上風電領域的國際合作,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工程經驗,不斷提高我國海上風電的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