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服務是說項目所需的數據超過了無償服務的業務范圍,比如數據的精度等,但實際上很多地方都是按照有償來收費的。”李濤告訴記者。
不僅如此,各地還存在私設“風資源評估報告”進行收費。
“有些省份,如黑龍江、吉林、浙江、湖北、江西、安徽、云南等,不直接提供氣象站數據,而是要求項目前期單獨委托省氣象中心編制風資源評估報告,費用基本在15萬~20萬元左右。”上述報告中稱,“而按照風電有關管理規定,對風資源部分的評價在可研中有專篇進行評估和論證,因此編制風資源評估報告的必要性不高。”
報告中還著重提出,如云南、安徽、江西等省甚至上升到行政審批程度,影響了風電項目前期的正常審批,同時也制約了工作進度。
“其實這些數據服務在國外都是免費的,據我們了解,目前陜西、福建等省已經有所改善,都明確了各項收費的標準。”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各地氣象站亂收費現象嚴重,有待有關管理部門進一步統一和規范。”
企業的聲音
“氣象數據收費,有的氣象局收取3000~5000元,也有的收取2萬~5萬元,最高的開出30萬元天價,還有不收費的,不收費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領導出面協調的結果。”一位五大電力集團下屬風電開發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地方領導會說,人家到我們這里投資,我們應該做好服務。”
該負責人還坦陳,“對風電開發企業來講,有專業的技術把關部門,當測風工作完成后,我們就得知了該地的風資源情況,如果風資源不具備開發條件,我們也不會再繼續推進前期工作,況且擬建風電場在立塔測風前,我們就會對該區域進行研究,能不能開發已經有了百分之八九十的結論了,地方政府這樣搞,當然不是為企業把關。”“關于收費問題,我認為風電開發企業應把擬開發風電場的測風數據無償交給氣象局備案,氣象局應免費提供歷史氣象測風數據,實現資源全社會共享,如果一定要收費,可以適當收取一點,1萬元以下為宜。”該人士建議。
今年6月,黑龍江省出臺了國內首部關于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規定明確提出了“審批”的概念。
綜合來看,該條例主要確定了三方面內容,一個是確定風能等氣候資源為國家所有,一個是企業在探測風資源時,應取得省發展和改革部門核發的《氣候資源開發探測許可證》,同時將探測的資料交由省氣象主管機構進行復核;另一個是進行項目建設時,應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再加入由省氣象主管機構出具審查意見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一并報送審批部門。
對于風電開發企業來講,就是增加了三個審批環節和省氣象局這個新的項目審批部門。“就同一種數據,我們的實際需要有一個最小值,比如說,假設某種格式下5000個數據就能做這個事,但5萬個也可以做,有的人可能不太懂,地方氣象部門就會要用這5萬個數據去做,價格自然就貴了。”李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