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急切想從風電企業看到效益的地方政府來說,這無異于一枚難以吞下的苦果,這也讓地方政府在有限空間,尋找新的“致富”途徑——氣象部門擴權收費,顯然是其中一個。
后“風光國有”時代
“氣象局的介入勢必會拉長風電場建設的審批周期,也提高了企業進入風電和光伏行業的門檻和成本。”一家來自黑龍江的風電企業如是評價。
國內一發電廠商預計,如若實施條例,現已處于盈虧邊緣的風電項目將被放棄。而未來在開發海上風電時,海上風資源的探測審批可能會遇到麻煩。
更令風電、光伏企業擔憂的是,黑龍江省條例涉險過關后,早已暗中實施風、光資源審批制的云南、安徽、江西甚至更多省份會不會跟進出臺類似條例。
而類似“風能、太陽能國有”的口子一旦敞開,未來極有可能變相滋生出其他名目的收費項目。“那時,風電產業將面臨滅頂之災!”上述發電廠商說。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針對黑龍江條例的內容,國家能源局政策法規司已收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艷芳等各方意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異議,但截至發稿時仍沒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