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發展迅猛,在整個能源系統中已經占有重要比例,風電和光伏發電開發規模雙雙位居世界第一位。然而,雖然可再生能源總裝機規模領先全球,但相伴而生的補貼拖欠、限電等問題卻日益凸顯。
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16年光伏發電統計數據,截至2016年底,中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容量34.54GW,累計裝機容量77.42GW,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均為全球第一。但在2016年上半年,西北地區的棄光問題嚴峻,棄光電量達到32.8億千瓦時,棄光率19.7%。其中,新疆、甘肅光伏發電運行較為困難,棄光率分別為32.4%和32.1%。
為此,全國政協委員、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表示,《可再生能源法》中部分規范和制度已不再適應當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階段,其配套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也不盡如人意,存在著電網與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脫節、全額保障性收購和上網電價保障制度落實困難、職能部門協調機制不完善等問題。
朱共山建議,通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建立清潔電力的強制上網和優先上網制度,從法律制度上保證保障性收購,也可以探索更進一步的全額收購路徑,同時盡快制定適應電力市場化改革形勢并滿足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需求的電價和補貼分攤制度,推進可再生能源市場化進程。
另外,根據國務院令第511號文件要求,對于光伏電站征收的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征收年納稅標準從每平方米0.6元到12元不等;按二類光照地區10MW并網項目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之后,相當于發電成本增加了0.015元/kWh到0.29元/kWh,不利于實現平價上網。
朱共山建議,涉及土地性質認定的政府部門應當建立聯合數據庫,匯集各部門對土地性質認定的相關情況,并對社會開放,用地的企業或個人可以隨時查詢;在對光伏發電實行政策補貼的當下,國家應當進一步下調光伏建設用地的收費標準,緩解“邊補貼、邊收費”的不合理狀況。
除了聚焦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之外,朱共山今年的兩會提案還涉及天然氣發電、分布式能源、碳排放交易、農村垃圾利用等方面。比如,建議參照光伏發電的上網和電價補貼政策、稅費優惠政策,扶持天然氣、沼氣等清潔能源分布式發電項目,為中國盡早實現巴黎協定的減碳承諾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