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問題。德國的風能資源與用電負荷中心是分開的。北部風大,風能資源豐富,南部太陽能豐富,但主要負荷集中在南部。當前德國風電發展迅速,但北部地區已經消納不了這么多風電,要將風電輸送到南部,這就需要建設大功率的輸電線路。所以這次修訂《可再生能源法》最重要的內容就是要求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必須適合電網改造的進度,把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電網的改造捆綁在一起。
記者:怎樣將可再生能源與電網捆綁發展?德國光伏發電峰值發電功率已經高達德國一半的電力消費,如此大規模的可再生能源,德國電網要怎么匹配?在電壓等級、電網建設規模等方面有什么規劃?
科勒:新版的《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必須適合電網發展的進度,也就是說,電網改造到什么程度,可再生能源才能發展到什么程度;反之,如果一個區域的電網不能承受,那么可再生能源就不能再發展。
德國北部的風電發展得很快,由于德國的電力負荷集中在南部與西南部,所以必須要建設高壓輸電線路將風電從幾百甚至1000千米外輸送過來。據我們的測算,要消納北部的風電,德國需要建設4800千米的高壓輸電線路。線路沒建起來,電就送不出去。
德國建設電網的過程也很復雜和漫長,首先要提交規劃,然后和各利益主體反復討論修改,最終經過網監局批準之后才能建設,建設與運營的成本最終攤在電費中。目前德國已經通過審批,要建設4800千米的高電壓輸電線路,其中2000多千米是交流高壓線路,包括采用380千伏的德國建設和運營的最高電壓等級。目前還規劃2800千米的直流高壓線路,具體電壓等級還在討論中。
記者:如您所知,中國也和德國一樣,資源與負荷分布不均,風能和太陽能資源富集區距離負荷中心長達上千甚至數千千米。中國正在建設1000千伏的特高壓輸電線路,將西部可再生能源送到東部負荷中心。您認為這樣的特高壓輸電線路對于中國未來的風能和太陽能的更大規模開發是否是必不可少?對此,您有哪些建議?
科勒:根據我們的經驗來看,特高壓電網對于中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是非常必要的。發展新能源必須要發展電網,中國的情況還不完全與德國相同,雖然德國北部地區用電沒有南部多,但畢竟還有一部分負荷,可以消納一些風電,而就我所知中國的西北部地區負荷非常少,包括風電和太陽能在內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卻更為豐富,內蒙古地區現在已經承受不了如此多的風能。就中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速度和規模來看,中國的特高壓電網不是建早了,而是建晚了,新能源發展必須要與特高壓電網等基礎設施同步建設。
記者:德國在棄核之后,電價上漲明顯,民眾對此態度如何?
科勒:放棄核電,電價就會更貴,但是這是福島核電站事故發生之后,德國全體民眾的共同決定。為了更安全的電力供應,就要支付更高的電費,多支付的成本是老百姓認可的。因為放棄核電的那一刻,大家就知道會付出代價,但是德國社會最后同意承受這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