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位不愿具名的華銳風電市場部員工介紹,華銳風電人力資源部雖然向他們這些“停工放假”員工強調,“華銳風電絕不會裁掉一個員工”,但在要求他們簽訂的《停工放假協定書》中并沒有給出復工的具體日期,而每個月1080元的基本生活費在北京基本無法生活,“如果你自動提出辭職,華銳方面不會多出一分錢”。該員工還介紹,市場部目前的平均工資為6000元左右,研發部門的平均工資更是超過一萬元,停工放假但不辭退能使華銳方面既不承擔裁員的負面影響,也不用承擔高額的用工成本支出。
此外,有員工還指出,他們與華銳簽訂的用工合同均是三年一簽,“也就是說合同期滿,我們將被無條件辭退”。另據網易財經了解,此次被停工放假的員工員工中還包含一部分處于懷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員工。有員工還向網易財經透露,據來自華銳風電內部的消息顯示,此次“變相裁員”只是第一批,后續還有第二批、第三批等,“內部傳言,華銳風電北京總部目前的1000多名員工最終保存下來的不到200人”。
華銳風電稱強制放假是對員工負責
昨日晚間,華銳風電就此前媒體報道的“變相裁員”質疑發表聲明。聲明稱,華銳風電于2012年11月15日發布了《有關部分崗位員工停工放假的通知》,決定對公司開工不足或已停產的相關崗位的350名員工執行帶薪放假。首輪放假自2012年11月19日已經開始,至公司恢復正常生產,正式通知復工之日止。
聲明認為,實施部分員工帶薪放假是基于行業發展現狀,公司業務經營動態調整及保護職工權益等綜合因素的考慮。此外,聲明還指出,華銳風電此次部分員工帶薪放假遵循了《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本著對員工負責,不放棄每一個員工的態度。公司將在放假期間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在第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停工放假30日內),華銳風電按照員工提供正常勞動情況,支付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從第二個工資支付周期開始(停工放假30日以后)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基本生活費(《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支付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70%),并且為員工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以期協助部分員工共度低谷期。
今年5月曾大規模解聘350名應屆畢業生
據網易財經了解,今年5月,華銳風電曾對招聘到的350名大學生進行單方面解約,在公司下發的《解約協議書》中,華銳風電給出的原因是:因公司戰略調整,針對2012年應屆畢業生招聘計劃進行調整,公司決定與您解除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