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由工信部牽頭的《汽車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草案曝光,根據該草案,未來10年中央財政將拿出超過1000億元的資金投入該領域。
而此前,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處處長梁志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即將出臺的《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所涉及的累積直接增加投資額為5萬億元。5萬億元的總盤子包括國家投資以及受其拉動的商業化社會投資。
在政策扶持和財政支持下,中國新能源產業發展速度迅猛,風電方面,全國累計裝機容量由2006年的2600兆瓦增加到2009年的2.5萬兆瓦,增長近10倍;光伏方面,太陽能光伏電池組件年產量由2006年的438兆瓦增加到2009年的4100兆瓦,占全世界產量的近40%。
也由于財政補貼這一“免費的午餐”,一些負面效應也相伴而來,在財政補貼過程中,也暴露出了補貼方式和補貼手段中的一些問題。
2010年11月23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做好2010年金太陽集中應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財建2010-923號)》。《通知》明確指出,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已通過統一招標的方式,確定了2010年金太陽示范工程的名單,決定取消已列入2009年金太陽示范工程目錄但無法實施的項目39個,共計54兆瓦。在這批取消的項目中,包括無錫尚德、BP、阿斯特等國際光伏巨頭擔任業主的工程。
一直以來,按照政策規定,政府對“金太陽”工程實施初始投資補貼方式,對項目工程投資給予約50%的補貼力度,因此,“存在一些‘圈而不建’的情況,不少投資商在申報‘金太陽’工程建設價格的時候,傾向于將價格報高,這樣可以獲得更多的補貼,這可能會導致浪費,違背政策初衷,甚至有的投資商在高價申報了項目投資額之后,在執行中并不按照申報價格執行,采購廉價設備來降低成本。”一位知情人士說。
“由于此前金太陽工程項目都是由業主單獨招標,導致了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力尋租和套取補貼的行為,招標價格和上報價格不一致,存在套補貼和腐敗的行為。”這位人士說。
事實上,這也是目前新能源產業財政補貼中存在的一大問題,在目前的財政補貼體系上,財政部負責出錢,發改委負責立項,科技部負責技術課題組,但大量的資金投入之后,不管是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都沒有專門的部門對這些補貼資金和補貼項目進行后續的跟蹤、監控和評估,對于財政投入的效率也無法評估。
“即使是財政部門的評估,也是自己評估自己,缺乏獨立性。”上述人士說。
對財政補貼更大的質疑聲則來自于海外的利益相關方。2010年10月15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應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申請,按照《美國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中國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清潔能源政策和措施展開調查。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稱,“中國在經濟刺激計劃中給予新能源行業的補貼為2160億美元,是美國的兩倍、全球各國刺激計劃中對新能源補貼總規模的一半。”
風電和光伏企業是受指責的兩大領域,該聯合會稱中國政府過去采取了一系列津貼、減稅、優惠貸款、土地及其他補貼,降低了中國企業生產產品如太陽能電池和風機的生產成本。“中國為發展本國綠色產業而采取保護主義及掠奪性措施的5個主要領域,這損害了美國的生產和就業創造。”
雖然中國企業和官員對此給予了否認和批判,認為這是美國慣用的貿易保護手段,但不能否認在這一貿易爭議的背后,中國新能源產業在設備和組件上的出口貿易額已大為驚人。
據iSuppli公司的數據,中國2009年生產了超過3.6GW的光伏(PV)電池,其中90%銷往國際市場,使得中國成為當年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池出口國。
2009年的數據顯示,我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出口154.4億美元,同比增長147.75%,其中,出口至歐洲市場約為87.9億美元,同比增長489%。
如何避免財政補貼政策與WTO規則相沖突而引發貿易沖突的問題,也是爭議之一。
隱憂
在財政補貼和各個地方政府出于GDP考慮“大干快上”的刺激下,更大的擔憂則在于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混亂無序。風電和光伏產品甚至2009和2010年分別被列入了治理產能過剩行業。
雖然出口活躍,但結構性過剩的矛盾已經出現,目前的格局是,光伏產品出現了“兩頭在外”的情況,即原材料和組件產品在國外,生產在國內。根據中國機電商會統計,2009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中超過六成都只是加工貿易,這與發展新能源產業注重的環保初衷是有所背離的。在風電領域,大容量風機供不應求,小容量風機則產能過剩。
而我國目前的新能源產業補貼,主要是根據生產量、銷售量作為補貼依據,有其合理性,但從如何結合產業發展趨勢,納入技術標準等補貼依據,對有利于產業發展、符合發展方向的產品和企業進行補貼方面來考量,目前的補貼方式仍然是粗放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