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國的風電發展延續了前幾年的火爆勢頭,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將雙雙位列世界冠軍。
從《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實施、風電上榜戰略性新興產業名單、首次海上風電招標來看,國家對風電的支持力度在加大;從國家能源局啟動風電質量調查、推進風電行業標準建設來看,各界更加關注風電產業從量到質的飛躍;從5兆瓦風機首次出產、千瓦價格跌進4000元來看,風電整機在迅速降低成本的同時加速走向大型化,整機行業重新洗牌的格局已經顯現;從對接中美風電來看,風電企業出海要做的功課和要交的學費還難以估量;從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項目一期竣工來看,風電基地建設的成績與問題并存,風電發展的速度需要重新審視。
“十二五”我國將迎來風電發展高潮,找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并厘清解決思路,將決定我國風電下一步發展的成敗。
1、國家能源局推進風電行業標準建設
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更多的是管理問題
新聞事件 3月29日,國家能源局在京組織召開能源行業風電標準化工作會議,提出加快推進風電行業標準建設,建立和完善風電裝備標準、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
此次啟動建設的風電標準體系包括風電場規劃設計、風電場施工與安裝、風電場運行維護管理、風電場并網管理技術、風電機械設備、風電電器設備等6大類,每大類包括若干條具體標準。這些標準被集中收入會議上發布的《風電標準體系框架(討論稿)》中。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表示,國務院38號文件中明確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風電裝備標準、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因此,此次全面啟動風電行業標準建設,就是落實此文件規定,加快推進風電標準建設,提高市場準入門檻,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
點評 全面啟動標準體系建設意義重大,對于行業未來的健康發展影響深遠。標準制定工作涉及的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更多的是管理問題。
目前我國風電設備制造企業超過80家,呈現風電產能過剩的苗頭,若不及時調控和引導,產能過剩將不可避免。為此,國務院下發了38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風電裝備標準、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
該標準的制定,將促進風電設備行業的重新洗牌,對推進風電裝備產業大型化、國際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風電設備企業有重要意義。加快風電標準建設對解決當前風電上網難等突出問題具有重要作用。風電并網標準建設,將對風電場開發、建設、運行維護,以及風電設備選型、風電功率預測等將產生積極的規范和引導作用,有利于提高電網對風電的接納能力,為風電大規模發展創造條件。
此外,在涉及國際標準問題上始終缺少中國代表的身影。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每次發布標準后,都會征求傳統風電大國如丹麥和西班牙的修改意見,卻未聽取中國的聲音。這就導致很多標準制定出來后不適合中國的情況,嚴重制約中國產品到海外開拓市場。眼下,中國的風電產業的規模和發展速度已經在全球位居前列,而中國的風電產業標準體系卻還沒得到與之相稱的國際地位,及早謀得在國際標準體系制定上的話語權刻不容緩。
2、《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正式實施
艱難前行,重在落實
新聞事件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于4月1日起開始實施。修訂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有兩大亮點,一是確立了可再生能源的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二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財政部、能源局等政府有關部門日前紛紛表示,已在財政支持、具體細化措施方面做好準備,盡最大努力推動該法的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