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中國大力發展新能源,應對氣候變暖,全力履行作為最大發展中國家對國際的減排承諾之時,美國向中國伸出了“大棒”,啟動了對華新能源政策措施301調查,這不禁使人感到疑惑,是什么樣的邏輯讓美國做出了這樣一個令人費解的決定。
新能源企業和專家20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無視這對全球應對氣候變暖所造成的障礙,而且此舉背后的邏輯存在強權、偏頗和自相矛盾的地方。
強權的邏輯——補貼:“我有你不能有”
在美國鋼鐵工人協會的訴訟申請報告中,稱中國政府通過歧視性政策法規、技術轉讓條件、關鍵原材料控制及大規模政府補貼,事實上造成了有利于本土企業的價值“數千億美元”的措施。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秦海巖指出,其中模棱兩可的用詞是不負責任的。報告中列舉的政策,多數已早做修正或根本已經取消、不復存在。報告大肆指責中國的同時,卻忽略了美國對于新能源相當規模甚至更大金額的資金補貼的事實。
目前,美國PTC、ITC給予最高30%的稅收優惠或現金返還優惠。截至2010年初,13個太陽能供熱和169個光伏發電項目獲得了8100萬美元的資金補貼,占總補貼金額的3%,此外,45個風電項目也獲得了相應補貼,占總補貼金額的88%,約為24億美元。
在2009年實行的《美國復蘇與再投資法案》中,確定了給予可再生能源設備制造商30%稅收優惠的MITC政策。截止到2010年1月,美國能源部表示,已有23億美元用于183個可再生能源設備制造項目的MITC補貼。
“新能源產業作為新興產業,在發展初期由政府給予支持是各國通行的做法。”美國美復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陳航說。美國可以大量補貼本國新能源產業,中國不能在產業發展初期給予一定支持,“這是一種明顯強權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