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快速發展的背后,三大問題同樣值得我們關注”。楊校生直言,首先是電網與風電發展不配套的問題。
我國的風能資源大多分布分在西北、華北、東北等地區,離東部負荷中心較遠。“雖然《可再生能源法》規定,電網企業應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電量,并提供上網服務。但目前執行中仍然存在困難,風電送出受到制約。”
正如楊校生所言,目前在甘肅、內蒙古等地,雖然有的風電場已經建成,機組調試也已經完成,但由于電網不配套,在風力強勁的季節,風電不能聯網,風機只好停機或部分停機。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各主要風力發電企業2008年因電網限電而丟失的電量約為3.72億千瓦時,2009年1月到5月丟失的電量約為6.15億千瓦時。2009年下半年電量丟失情況更嚴重。電網雖然加大了配套建設力度,但由于風電建設速度不斷提高,總的來說損失的電量還在不斷增加。”楊校生如是說。
其次,他認為我國產風電機組質量也亟待提高。
目前,國產設備質量欠佳的問題已逐步暴露出來,“在2007、2008年兩年間,我國風電場建設受到國產設備交貨不按時、不配套,機組調試時間長,調出來的機組通不過運行考核,風機和項目不能按時投產等問題的困擾。即使風電場投入運行后,還多次出現質量和技術故障,如葉片斷裂、輪轂裂紋,齒輪箱故障,電機故障等。”在他看來,由于還不到機械類設備質量故障的高發期,真正的質量問題還沒有完全暴露,更大的挑戰還在后面。
最后,他認為目前風電領域相關的法規、政策和行業服務也有待完善。
他表示,雖然目前我國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但還需細化,需要進一步規定風力發電產業鏈中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他同時強調,雖然我國有關風電設計咨詢機構、學術組織、協會組織、信息中介認證試驗以及專業運行維修等風電服務機構也相繼建立,并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各種體系尚不健全,相關服務機構的權威性、協調性、信譽都有待提高。
出路
“這些問題都是風電大規模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會影響風電的健康持續發展,在風電高速發展的情況下,也造成一定的浪費和風險。”因此,他建議,下一步我國首先需要完善《可再生能源法》,盡快出臺有關風電發展的實施細則,明晰勘測規劃部門,投資開發企業,設備制造商,電網企業,行業技術服務直到風電消費等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其次,需要積極研究和制定風電投資引導政策特別是電價政策,創造風電投資的商業環境。“目前許多開發商將風電開發作為一種戰略投資,要將社會責任的行為轉變為商業投資行為,需要使風電投資有錢可賺,這樣才能保護投資的積極性,使得風電投資長遠發展。”楊校生直言。
再次,他認為應該實施可再生能源開發配額制,既要配給發電企業,也要相應配給電網企業,還可配給大的電力用戶,配額要以發電量配額為主,以避免重建設、輕管理的傾向。同時,要保障風電的全額上網,對風電開發做出貢獻,自身因此有損耗的電網企業,要酌情給與補償或獎勵。對風電發展阻礙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或懲罰。
最后,他建議研究制定風電行業的規范和有關標準,規范發電行業行為,支持建立完善的風電行業技術和管理服務體系,支持風電行業大額學術組織,協會組織,設計咨詢機構等為風電健康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