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新生事物的成長都不是平坦的,受到質疑本是很正常的事,有爭論是好現象,說明大家很關注,這也是風電產業越來越好的必經之路。每個人都承認,風電剛剛起步,其中必然存在很多需要改進和提高的地方。
不過,指責風電產業的出發點應是善意和有建設性的,出于不了解情況、未進行深入調研的指責,可以加深了解和澄清。而那種出于本集團利益的非議可能在自覺不自覺地把風電這棵幼苗毀掉。
符合自然規律、符合歷史潮流、符合人類利益的風電不是能被輕易撲滅的,風電產業就像很多新生事物一樣,在曲折中走向光明。
風電并網難,難在技術還是觀念
千瓦不等于千瓦時,裝機容量不等于實際發電量。正像丹麥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市場部副總監萊娜·索那說的:“只有當電網有效地把電力從風機傳遞到終端用戶時,風能才有價值。”
我們先不說風電并網難難在技術還是難在觀念,先說說記者看到的有趣現象,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有點令人悲哀的現象:在采訪眾多風電場開發商甚至風電設備企業時,被訪者在被問到風電并網問題時,幾乎無一例外的從之前的慷慨陳辭變成了“咱們只是作為朋友在私下里說“、“我可以說說情況,但不能出現我們公司和我的名字”。……不敢公開說的問題集中到了風電并網這個焦點上。
針對業界反映強烈的風電等清潔能源上網難問題,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舒印彪于今年2月1日首次做出正面回應,他給出的解釋是:“近年來我國風電發展速度大大超出規劃;而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具有間歇性、隨機性、可調度性低的特點,大規模接入后對電網運行會產生較大的影響。”
這確實是一部分原因,但這也是風能所固有的特點,我國風電并網比例只占總發電量的0.7%,這么可憐的比例不是規劃、風的間歇性和隨機性能夠解釋的。電網公司的回答似乎過于避重就輕。
同是電網、面對幾乎相同的困難,內蒙古電網卻率先做出了示范。
內蒙古電力公司總經理張福生對記者說:“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內蒙古電網(不含東部四盟市)內已接入風電裝機容量430.2萬千瓦,占電網開機容量的20%,占電網最大發電負荷的23.6%、占最高供電負荷的27.6%,占最低供電負荷的34.7%。風力發電已成為內蒙古第二大主力電源。”
根據內蒙古電網目前接納風電比例超過20%的現實情況,按照全國最高供電負荷15%的保守測算,張福生認為,“2015年全國電網可接納風電容量為1.5億千瓦。如果不建立全國電力市場消納風電的機制,不解決邊遠地區風電送出通道問題,無疑是把風電這個剛出生的孩子遺棄,或者說是在剛剛出土的風電幼苗上壓一塊大石頭。建議有關部門深入研究風電送出通道以及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大范圍消納風電的總體規劃。”
內蒙古電網可以做好,為什么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做不好?主要原因還是風電并網觸動了電網公司利益這根敏感的神經。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周鳳起對記者說:“風電并網是要花代價的,可再生能源基金的錢不夠,多出來的錢誰也不愿出。”
華銳風電技術總監陳黨慧對記者說:“風電并網,最難的是利益調整,其次是觀念,再次才是技術。并網困難表面看受制于技術因素,但更深層次的癥結在于利益驅動,電網企業在風電上網和遠距離輸送方面需要大量投入,但收益不大,缺乏利益驅動和變革的動力。技術上的困難是可以克服的,管理體制尚未捋順、利益分配不均衡才是造成風電并網困難的首要因素。”
此外,有人說風電并網難是我國相關技術沒有成熟,一位電網權威人士對記者說:“技術不是關鍵,客觀的說,中國電力系統比歐洲的還要好,設備、技術一點兒都不差,可以達到世界最先進的水平,不在任何國家之下。”
可以毫不夸張地說目前我國風電的發展又一次到了生死攸關的時刻,并網解決好了全盤就活了,解決不好,風電則很難持續發展。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對記者說:“風電要想更大規模地發展,現在要解決的問題比過去難度大得多,過去是設備研發等前期工作,現在涉及生產關系的調整,利益的調整,所以這個難度會更大。怎么解決電網?我覺得還是電網公司的認識。如果能夠像認識特高壓和智能電網一樣認識風電,解決不了風電并網嗎?大家如果真的從國家民主這個長遠的利益、根本利益出發,拋棄一些企業小的算盤,我覺得這個事情可以解決。現在沒有解決是沒到火候。我國經濟的發展將越來越面臨資源環境的束縛,電網公司必須要有所作為。”
如何解決這一問題,靠電網公司慢慢擺正觀念,無異于杯水車薪,難以從根本上解決。本報認為解決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丹麥的“發輸售電分開、重新定位電網性質的模式;第二種則是拆分電網打破壟斷的模式。
“丹麥目前實行的是發電、輸電與售電三個環節完全分開的管理體制。”丹麥國家電網公司漢斯·摩根森說,“上游發電企業和下游售電公司是完全市場化的競爭主體,負責中間輸電環節的國家電網公司變成了一個隸屬國家氣候與能源部的非盈利機構,最體現公平交易的電力調度中心則劃歸國家電網公司管理。科學的電力體制為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并網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可見,丹麥國家電網的性質定義為公共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這與我國電網公司的性質不同,我國電網公司更多的涵義是企業、是利益集團,以追求利潤為主要目標,再加上被賦予了強大的壟斷力量,在沒有建立好“游戲規則”的情況下進入市場,必然會出現“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的現象,難以體現其應承擔的公共責任和社會責任。電網公司如果能隸屬于國家公共部門,確立其非盈利性質和社會責任,那么風電并網就不會面臨這么大的困難了。
第二種解決方案是拆分電網,削弱電網公司的壟斷力量,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如美國的電網體制就是這樣,各州的電網互相獨立,按市場機制相互協作。我國地域遼闊,每個省或地區的面積就相當于歐洲一個國家,如果考慮建立獨立電網體制則可以借鑒歐美的先進經驗。
中國歐盟商會能源工作組副主席程紅對記者說:“中國的電網其實有很大的消納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潛力,但是由于風電和電網建設規劃缺乏協調一致、風力預測系統不完善、沒有有效的其它電源的調節、也沒有電力市場機制,再加上缺乏相關政策等等,致使風電并網問題在風電高速發展的中國日益突出。”
風電產業發展的關鍵在國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