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討論稿)獲息顯示,風力發電分為四個資源區:一類資源區可能從現有的0.49元每千瓦時(下同),于2016年至2020年逐步下調至0.47元、0.45元、0.43元、0.41元和0.38元。該資源區包括了內蒙古自治區除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以外其他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克拉瑪依市和石河子市。
陸上風電的二類資源區電價,可能從0.52元,下調至0.49元、0.47元、0.45元、0.43元和0.4元。這類資源區包括了河北張家口市、承德市;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甘肅省嘉峪關市和酒泉市。
三類資源區或從現行的0.56元,繼續下降至0.54元、0.52元、0.5元、0.48元和0.45元。這部分資源區包括了吉林白城、松原;黑龍江省的雞西市、雙鴨山市、七臺河市、綏化市、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甘肅省除嘉峪關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除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克拉瑪依市、石河子市以外其他地區,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四類資源區(除一到三類)或從現行的0.61元,降低至0.59元、0.58元、0.57元、0.56元以及0.52元。前述調價尚未向有關部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