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光伏發電上網價格招標后,又一項重要的能源價格制定正在悄然成型。
7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稱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將國內風電上網價格由項目招標價,改為固定區域標桿價。
在經歷了諸多爭議和角力后,中國風電行業此次可望步入全新的發展軌跡,對于此前飽受外界批評的風電招標電價,發改委改為按固定區域標桿定價。
根據《通知》規定,按照國內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四類資源區的標桿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發改委表示,此次出臺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是對2006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的補充和完善。它有利于改變當前風電價格機制不統一的局面,進一步規范風電價格管理,有利于引導投資。
《通知》稱,今后新建的陸上風電項目,統一執行所在風能資源區的標桿上網電價;海上風電上網電價將根據建設進程另行制定。但《通知》并未詳細說明四類資源區的具體劃分方式。
《通知》同時規定,繼續實行風電費用分攤制度,風電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解決。
浙商證券新能源分析師張延兵表示,標桿電價法有利于規范市場和價格機制。當前風電場普遍經營困難,一是因為招投標制度下的低電價,二是因為電網接入跟不上。現在上網電價政策較之前的招標制度更有利于發電企業,還有利于引導資金投入。此價格已與火電上網電價相近,并且接近風電的發電成本,但受益于前期規模化發展,企業還是會有微利,從長期來看有利于今后風力發電的推廣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