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1月7日,幾大發電集團均接到國家發改委《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將第Ⅰ、Ⅱ、Ⅲ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下調2分錢,第Ⅳ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維持現行電價不變。此次調價規定適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準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陸上風電項目。
陸上風電電價調整的靴子終于落地。
自去年9月出現下調風電價格傳聞之后,業內人士對此反應不一,部分地區甚至出現“搶裝潮”。如今傳言做實,有企業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調價相對溫和,對于行業及企業影響相對有限。
幅度低于預期
通知提出,陸上風電繼續實行分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將第I類、II類和III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分錢,調整后的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49元、0.52元、0.56元;第IV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維持現行每千瓦時0.61元不變。
此前執行的是2009年發布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當年7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發布《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按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分別為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千瓦時。
事實上,從2011年開始,國家發改委已在醞釀下調上網電價。在去年9月召開的“陸上價格座談會”上,國家發改委初步設定陸上風電標桿電價原先每千瓦時0.61元的地區下調2分錢,其他區域每度下調4分錢。這遭到了風電企業的強烈反對,多方博弈之后,電價下調幅度最終被減半。
“國家發改委在調價之前已做過精確測算,如今風電場建設成本大幅下降,調價窗口自然開啟。”一位政府部門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風電電價下調就是還原產品商品屬性、順理成章的事。”
除了成本下降等客觀因素,此次陸上風電電價調整還傳達出政府的另外一層深意,即合理引導風電投資。
一位國家能源部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方案對Ⅰ、Ⅱ、Ⅲ類風區電價的調整幅度稍高,因為這三類風區目前恰好是我國棄風限電和開發企業虧損嚴重的地區,電價下調有利于進一步控制“三北”地區的風電裝機節奏,反映出電價調整與產業戰略調整密切配合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