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資本市場上最讓投資者郁悶的事,就是購買了債券,然后債權人卻不肯還錢,還提出強制的解決辦法,即把面值100元的債券按照87.27元的價格回購,并美其名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同時威脅,如果投資者不接受回購,那么到年底87.27元的價格也沒有了,甚至公司直接違約不還。這事發生在華銳風電債的投資者身上,這一議案在債權人大會上被投資者直接否決。
欠債不還的華銳風電,腰板挺得很直,稱自己不是沒錢,而是自己的大客戶五大電力集團欠自己30億元貨款不還,于是沒有錢償付債券。還明言,自己不是不能起訴五大電力集團,而是擔心起訴之后自己的市場將會失去。
難道公司怕五大電力集團不買自己的產品,卻不怕債權人通過法院起訴破產清算?華銳風電的回購方案,是明顯偏向于中小投資者的。其規定為每個賬戶可以回購50萬元和10%倉位孰高者,其意圖正是要拿走中小散戶的持債,根據歷史經驗“中小散戶往往是錯誤的”這一定律,保不齊未來華銳風電或許有辦法解決債券違約的問題。
歷史上中小散戶抵制大股東侵害的辦法不是沒有,只是非常悲壯,這或許也能夠供華銳債投資者參考。曾有*ST創智在暫停上市階段完成了債務重組,也談好了重組方,到最后股東大會投票重組方案時,因多數中小投資者認為重組方的重組方案沒有照顧到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故在股東大會上否決了重組方案,致使*ST創智的恢復上市計劃失敗。
有了前車之鑒,華銳風電債權人更加不怕華銳風電不還錢,大不了讓公司破產清算,公司不好意思找五大電力集團要錢,破產清算時總不會不好意思吧,而且清算出來的錢,也得債權人先拿,股東必然排在債權人后面。
本欄認為,華銳風電提出87.27元回購債權的做法本身就是強盜邏輯,如果真想讓投資者接受87.27元的回購價格,完全可以在債券仍在交易的時候通過二級市場直接回購,即使投資者反對,也只能按照市場規律辦事。
現在這種談判式的回購方式,總給人一種問題已經解決、然后想借機從投資者那里低價購買債券的意思,這必然會遭到債券投資者的抵制,因為債券持有人完全有資本血戰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