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成績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風電戰略及規劃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簡單到全面的發展過程,主要成績包括:
(一)制定了一部支持風電發展的頂層法律文件。《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本法,成為推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動力。
(二)發布了兩個涉及風電的中長期發展綱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1996-2010年)》和《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都提出我國風電發展十五年的中長期目標,以明確的預期引導了風電發展。
(三)開展了四次全國風能資源普查工作。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以來,我國開展了四次全國風能資源普查,不斷評估和更新我國風能資源潛力,為制定風電發展戰略與規劃提供了一手的基礎資料。
(四)制定了五個涉及風電的發展規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十五”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十二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都對風電提出了明確的發展要求,并且不斷更新升級發展目標,堅定和鼓舞了各方發展風電的信心和積極性。
(五)出臺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保障和推動了我國風電發展戰略及規劃的具體實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2012年,我國風電并網裝機容量超過6000萬千瓦,發電量突破1000億千瓦時,發電量占比超過2%,超過核電成為第二大電源。
二、突出問題
目前我國現有基于常規能源建立起來的能源管理體系已經不適應風電的技術特性、不適應風電長期大規模發展的需要,風電發展戰略與規劃方面也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未來能源和電力系統缺乏頂層設計,風電長期發展戰略和目標有待進一步確定。為促進風電的持續健康發展,需要站在更高的層面,對我國未來的能源和電力系統進行頂層設計,不能總是摸著石頭過河,遇到問題才解決問題。頂層設計是一項全局性、系統性的工作,應包括如何處理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系,常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之間的關系,能源發展戰略和各類能源長遠發展目標等等。一些國家紛紛對本國2050年的能源電力系統進行了頂層設計,提出了與之相適應的風電長期發展戰略和目標,如德國《能源概念》、丹麥《能源戰略2050》。相較而言,我們在這些方面做得遠遠不夠,《可再生能源法》及相關規劃始終沒有明確風電在國家能源戰略和電力發展戰略中的戰略地位,比如,到底是作為一種支柱能源還是補充替代性能源發展,如何反映其戰略定位的階段性等等;戰略地位確定后,還要深入量化研究,進而明確風電長期發展戰略和目標。
(二)風電發展規劃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有待進一步提升。科學可行的風電發展規劃必須依據詳細深入的戰略研究,盡早識別并解決阻礙發展的關鍵點。歐洲、美國等都有對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進行深入分析和規劃的大型定量分析模型工具。2011年,美國可再生能源實驗室與麻省理工學院完成了《美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前景》系列研究,結合地理信息系統(GIS),對美國2050年大比例可再生能源發電前景進行了“小時級”的詳盡分析和評估。這種詳細深入的分析研究有助于提高風電發展戰略與規劃的系統性和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