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建成海上風電5GW,形成海上風電產業鏈。2015年后,中國海上風電將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達到國際先進技術水平。2020年中國海上風電將達到30GW。但實現這一目標仍面臨重重困難,海上風電短期內難有起色。
風電是目前技術最成熟、最具規模化開發條件和商業化發展前景的新能源,風電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地位不會改變。隨著國家一系列調整相關產業政策的相繼出臺,勢必形成行業的優先和整合,未來中國風電行業發展空間依然廣闊。
然而,2010年以來,風電產業面臨著各種困難。風電投資企業既受到外部的多種因素影響,又受到內部多種困難的制約,除風電核準速度減慢等因素外,資金來源、資金成本方面的壓力也比較大。受全球經濟復蘇和中東等局部地區的持續動蕩影響,風險防范成為金融產業面臨的重要課題。中央貨幣政策也從適度寬松轉為穩健,前后多次調整準備金率和上調了存貸款利率。這使投資企業貸款利率上浮,財務費用增加,據統計,自2011年7月末,五大發電集團的負債總體高達24823億元,同比增長了17%,累計發生財務費用528億,同比增加了33%。在這種情況下,風電發展速度受到了嚴重制約。從2010年起,隨著國家產業政策的調整,風電企業在保持增長的同時也面臨多重巨大的壓力:
市場方面
1.市場政策收緊,風電投資、項目審批從嚴,開工項目減少,而風電整機制造企業迅速增加,僧多肉少,市場競爭加劇。
2.地方保護主義。以支持本省風電企業發展為借口,施加各種影響保護當地企業,同時又為地方利益不斷要求外省風電設備供應商進行重復投資開發,造成國有資產分散及浪費,以致產能過剩。
3.關聯交易。包括各大電力及各省能源公司、投資公司、部分上市公司大量發行股票進行融資,不斷要求風電設備供應商認領采購,否則不予支持;同時大開發商又不斷兼并、收購風電設備供應商形成內部關聯交易,市場的公正公平得不到合理體現。
4.資源換市場。風電設備供應商不具備資源開發資質,無法滿足開發商對資源對等換取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