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的投資能力來自于其主業帶來的強大現金流,年經營性凈現金流在2000億元以上。
當年參與五號文件設計的一位專家認為,問題倒不在于國網的這些主業之外的投資是否盈利,而是國網作為一家公用事業企業,應優先從事國內農村電網改造、無電地區電網改造等。國網的四處擴張一方面干擾了監管,使得政府難以核實其資產和成本,準確確定過網費價格,從而阻礙電力市場形成;另一方面國網的這些投資也影響了其提供普遍服務。“有錢投資海外,卻沒錢投資農網改造,每年哭窮向國家伸手?,F在農網改造每年國家財政都要出20%的資本金,大概百億元左右。”前述專家如此描述電網投資失控下的怪現狀。
即便認為走出去本身無可厚非的業內人士,也向財新記者分析將輸配電網成本收益與上述投資行為分開十分必要,“要把賬算清楚,哪些能入賬,成本的透明是要做的。”
“一個巨大壟斷的公司,國家是根本無法監管的,控制的資源太大,誰跟它都不是對手。這個體制的形成,好處是能夠集中所有的資源,這是犧牲其他的代價換來的。”一位投行人士認為。
對于電網企業,受管制的電價為其低利潤率提供了理由,但巨大現金流帶來的投資沖動,以及投資過程中大量隱藏的為個人和小集體輸送利益的關聯交易,則完全與公用事業的宗旨背道而馳。
作為全球最大的電網公司,國家電網2012年售電量32539億度,收入18855億元,凈資產收益率約4.66%,資產負債率57.62%,在世界500強中名列第七。近兩年發改委多次上調電價,國網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但運營效率未真正提高(參見輔文“電價的秘密”)。
中國的電價相比很多國家并不低。根據2010年國際能源署發布的電力行業統計數據,韓國居民電價最低,僅為0.077美元/度,工業用電價格只有0.058美元;法國居民電價0.159美元,工業電價為0.107美元,英國分別為0.206美元和0.135美元,日本為0.228美元和0.158美元。這些國家人均收入都數倍于中國,即使電價超過中國1倍,相對電價仍然只有中國的幾分之一。而且這些國家的工業電價僅為居民電價的三分之二,而中國正相反,占整個用電需求75%的工業電價高出居民電價一半甚至1倍。
在發達國家中,美國電價最為便宜,其市場充分競爭,擁有數百家發電企業、電網公司以及售電公司。據美國能源信息中心(EIA)統計,2011年居民電價為11美分/度(約0.74元人民幣),商業用電為10.23美分,工業用電為6.82美分(約0.43元人民幣),平均電價9.9美分。
中國電監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平均售電價格是0.58元,但商業用電是0.81元,非居民用電是0.74元,非普工業用電是0.77元。根據財新記者此前的調查,一些城市和地區的工商業用電實際價格在1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