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熱議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由于政策的復雜性,年底前出臺的可能性甚微。昨日(11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能源局一位司局級官員處獲悉,《辦法》目前還在起草過程中,征求意見、報批的階段都還沒到,談論何時出臺為時尚早。
此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11月15日在2012北京國際風能大會暨展覽會上表示,要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創新初步建立起適應新能源大規模發展的電力運行體系和政策法規制度,國家能源局將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促進風電全額保障性收購。
企業將強制承擔義務
據國家電網統計,過去五年,風電裝機容量年均增速翻番。到2011年,中國風電[0.26 1.96%]累計裝機容量和新增裝機容量,雙居世界首位。
風電的高速發展帶來的棄風現象,通道建設滯后,調峰火電上網電價補償機制,脫網事故,地方政府無序建設等問題已引起了國家主管部門高層的注意。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在北京國際風能大會表示,加快風電發展須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和束縛,能源局將加強電力系統建設,擴大配置風能資源的范圍,建立更大區域的風能市場,推動風電在更大的電力市場中消納。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上周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討論稿)》今年5月已經制定完成,主要內容為,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超過500萬千瓦的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均有強制承擔除去水能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指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發電配額指標的相關義務。
孟憲淦表示,按照討論稿將全國劃分為4類地區,內蒙、甘肅、吉林等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10-15% ,北京、天津等比較豐富的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6%,江蘇、湖南等一般豐富的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3%,浙江、湖北等不太豐富地區電力配額百分比為1%。
“配額百分比目標定的太高會實現不了,而定的太低也沒有太大意義。” 孟憲淦說。
各方利益難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