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風電行業抗風險能力較弱。首先,相較火電、核電,風電項目一次性投入大,年等效利用小時數低,初始運營期總成本中折舊和利息等固定成本占收入的比例高達80%。無論風電場是否并網運行或效率高低,都會發生較高的折舊與財務費用。其次,風電項目的產出主要取決于氣候等客觀條件。如果風電項目投產后“曬太陽”或者大幅限電幾年,后期很難彌補,項目盈利能力會大幅下降甚至虧損。
根據風電需要國家補貼以及抗風險能力較弱等特點,這里要特別強調提高風電電量比例需要“低成本、高效率”開發風電。所謂低成本,是指從提高補貼資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出發,優先開發并網、送出、消納、建設、風資源等綜合條件好、度電補貼低、運行與技術風險小的項目。所謂高效率,首先是通過市場競爭,選擇風能利用效率高、技術成熟、運行可靠、性價比高的高效能風電機組,爭取在同樣的風資源條件下多發電,其次是充分發揮已投產風電場的生產能力,不限電或者少限電。
二、我國風電發展現狀與挑戰
1.風電發展基本現狀
在一系列激勵政策扶持下,我國風電經歷了連續多年高速增長。2011年底,全國風電并網裝機容量4505萬千瓦,裝機規模躍居世界第一,2011年風電發電量732億千瓦時,分別占全國電力裝機容量的4.27%和總發電量的1.55%。
但伴隨著風電的快速開發,風電場“窩電”嚴重,發電能力得不到充分發揮。近兩年來,內蒙古、黑龍江、吉林、甘肅等風電大省出現了嚴重的限電問題,并有逐年加劇的趨勢。根據中國風能協會的初步統計,2011年全國約有100億千瓦時左右風電電量由于被限發而損失,折合標準煤超過330萬噸,僅售電經濟損失就超過50億元。從目前發展形勢看,至少在2014年之前“三北”地區風電限電問題依然難以緩解。我國出現了風電電量比例低、限電卻很嚴重的奇怪現象。風電“棄風”是對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是對節能減排的逆向調節。如果風電大量棄風,則失去了發展風電的根本意義。我們在關注提高風電電量在全社會用電比例的同時,更要關注風電棄風的情況。
總而言之,與歐美風電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風電電量在全社會用電量中的比例以及風電運行效率存在較大差距,應該說我國風電未來發展的潛力很大。
2.當前風電開發主要參與者的特點
(1)開發企業風電投資熱情高漲。風電開發企業是推動風電規模化發展的主體,但是,開發投資主體過多、開發能力差異大、開發秩序混亂的問題也客觀存在,大多數風電開發企業重發展速度和建設規模,輕發電量水平、運行管理和盈利能力,盲目或被動接受地方政府提出的各種要求。同時,對前期工作深度和質量重視不夠,投資決策程序不夠完善,后評估工作開展不足。比如,即使當前北方地區限電已非常嚴重,不少企業風電投資熱情仍然較高。
(2)地方政府希望風電開發能夠對本地經濟產生更大的拉動作用。地方政府曾經對風電發展發揮過巨大的推動作用。但增值稅轉型以來,為彌補稅收損失,地方政府對開發企業提出的附加條件開始增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部分省、市、縣政府要求開發企業配套引入能帶來更多稅收的設備制造企業,或者要求使用本省、本市甚至本縣生產的設備,大大增加了開發成本和風險;二是部分地方政府為了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不顧項目前期核準手續是否齊備、項目能否盈利,要求開發企業提前開工建設,或者要求開發企業繳納各種名目的費用。
(3)風電機組制造產能過剩,缺少核心競爭力。2007年以來,風電設備成本大幅降低,運行可靠性增加。但是,目前風電機組制造產業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兩方面:
一是風電設備制造產業盲目擴張,產能過剩。據中國風能協會統計,2011年國內有安裝業績的風電機組制造企業有29家,生產能力大大超過市場需求。目前,大多數風電機組總裝廠訂單銳減,生產經營困難。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風電機組制造企業利用建設總裝分廠的方式圈占風力資源,并通過地方政府強迫進入本地的風電開發企業使用本地設備,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復建設,擾亂了市場秩序,增加了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