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風電棄風現象嚴重問題,近期有了新的解決之法。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東北電監局近期起草了 《東北區域風火替代交易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解決東北區域的風電難以消納的問題。根據該《辦法》,當電網由于調峰或網架約束等原因需要棄風時,參與交易的火電企業在最小方式基礎上進一步減少發電,由風電企業替代火電發電,同時給予火電企業一定經濟補償,補償價格由風火雙方自行約定。
不過,接受記者采訪的部分分析人士認為,雖然此政策在東北地區具有較高的可行性,但是在棄風比較嚴重的西北地區卻未必適合。
風電、火電企業雙贏
《辦法》指出,風火替代交易是在使風電、火電均可獲得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減少火電燒煤和排放,增加風電上網。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風火替代交易機制的推廣,不僅節約了大量的煤炭資源,減輕了環境污染程度,還有利于推動新舊能源交替使用,促進能源結構優化。”
據東北電監局測算,按風電替代燃煤機組發電5億千瓦時測算,每年就可節約標煤15萬噸,減排二氧化硫2000噸,交易主體可獲得的整體經濟效益在1億元以上;按減少全區域棄風10%測算,預計全年可節約標煤18萬噸,減排二氧化硫2400噸。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記者:“該措施的實施對于東北地區的風電和火電企業都是一種利好,應該是雙贏的一種交易。主要是因為東北地區的電力以火電為主,但火電的利用小時數偏低。風電在該地區所占的比重比較小,而且風電和火電的并網情況較好,所以這一政策在東北地區的可行性比較高。”
據了解,近年在國家能源布局和產業政策的支持下,東北地區風電發展迅速,裝機容量已占總裝機容量的16%,達到1600萬千瓦,而今年年底前則有望突破2000萬千瓦。
不能忽視的是,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度,全國風電棄風限電總量超過100億千瓦時,平均利用小時數大幅減少,個別省(區)的利用小時數已經下降到1600小時左右,嚴重影響了風電場運行的經濟性,風電并網運行和消納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風電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