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試圖破解地方審批亂象,提高風電并網率
祁和生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原來5萬千瓦以下陸上風電場項目審批權在省級發改委手中,直接導致了地方審批過松,大量5萬千瓦以下的項目上馬,形成了“4.95萬千瓦”現象。同時,地方進行審批,不能使中國整體的風能產業實現規模化。
沈宏文表示,國家能源局這個決定的原因主要是為了規范國內風電行業發展,提高風電并網率。由于地方政府利用手中審批權,大批上馬接近5萬千萬的陸上風電項目,或將大項目化整為零規避審批,造成風電發展速度遠遠超過電網規劃,由此導致電網棄風現象嚴重,影響了風電產業的長遠發展。通過收回審批權,中央能夠制定符合電網建設進度的風電規劃,提高風電并網率,促進風電行業有序發展。
上述不愿具名大型風電設備制造企業負責人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不少企業為了繞開國家審批的繁瑣程序以盡快上馬,就將大項目分拆成諸多4.95、4.99萬千瓦的小項目報地方政府審核。
據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此前的報告顯示,2009年全國共核準風電場項目187個,其中“4.95萬千瓦”的項目就有111個,占當年總核準量的59%。
目前,在各地上報的總裝機容量6000萬千瓦左右的在建和規劃風電項目中,只有少數項目經過國家統一審批,這些項目的裝機容量只占總裝機容量的近10%。
由于缺乏與電網協調發展的規劃,地方政府審批的很多風電場不時出現風機閑置現象。
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計算,2015年我國電力系統對風電的最大接受能力約為1億千瓦,但實際很可能只達到9000多萬千瓦的水平。
按照慣例,不經國家統一審批的項目一般不被納入風電并網規劃,電網不保證全額收購,這也是業界一直在提的“并網規劃與風電建設規劃不配套”的重要原因。
此外,據媒體公開報道,國內最大的風電場運營商國電龍源集團一位人士透露:“地方政府審批風電項目的隨意性,產生了一批這樣企業。他們拿到項目后,往往轉手以高價轉讓,最后導致真正想投資開發項目的企業付出更高的價錢。”
沈宏文表示,目前我國風電布局規劃正在按照“大基地規模化和分布式發展相結合”的思路進行轉變,陸上低風速風電場和海上風電成為風電發展新一輪的熱點。
“此外,未來在建設大型風電基地的同時,分布式接入的風電場將會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沈宏文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