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董恒宇委員在發言中還提出了以地上碳匯換取地下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以市場化方式解決污染和氣溫升高的最有效率的辦法,應改善西部資源配置方式,以綠色產業換資源,以地上碳匯換取地下礦產煤炭資源。企業在治理荒漠化的同時亦可就地發展風電和太陽能。風電在逐漸降低成本以及太陽能發電在突破核心技術之后,在西部地區具有巨大的潛力。”
董恒宇最后表示,要盡快建立包括碳匯體系在內的具有我國特點的綠色產業體系,對于綠色經濟發展進行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各級政府要通過制定政策,積極扶持綠色產業發展,對綠色產業、產品、企業實行傾斜政策。扶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好、能耗低、清潔生產的綠色產品。建立綠色經濟組織、綠色基金,在技術推廣、綠色認證方面予以幫助和輔導。“十二五”計劃在這方面要有前瞻性。
“要鼓勵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選擇諸如沙產業等綠色產業項目投資和開發。鼓勵商業銀行發展碳匯金融業務,獲得金融創新的機會。”董恒宇說。
委員簡介:

男,漢族,1956年1月生,山西河津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民盟成員、中共黨員,1973年10月參加工作。現任內蒙古自治區十屆政協副主席、民盟內蒙古區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