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態勢
新中國建立60年來,在國民經濟各個發展時期,國家都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自上世紀50年代起,我國就根據當時的財力和技術水平,建設了一批水電項目。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更是越來越受到重視。特別是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綜合國力的不斷提高,對外開放和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科技和裝備制造業的實力增強等,為我國可再生能源追趕世界發展水平,實現超越式發展創造了較好的發展基礎,使我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時期。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開始施行,該項法律明確了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地位,把可再生能源作為能源發展的優先領域。國家發改委于2007年發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加快推進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太陽能發電的產業化發展,逐步提高優質清潔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力爭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到2020年達到15%。在可再生能源法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推動下,我國通過采取特許權招標等措施,大力推進風電的規模化發展;在送電到鄉和解決無電人口生活用電工作中,積極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應用,推動了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的進步和產業的培育;圍繞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條件和增加農民收入,積極發展農村戶用沼氣;以市場推動為主,推廣普及太陽能熱水器;以技術研發和試點示范為先導,積極推動生物質能發電和生物液體燃料的發展。
到2008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總計達到了2.5億噸標準煤(不包括傳統方式利用的生物質能),約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9%,比2005年上升了1.5個百分點,其中水電為2億噸標準煤,太陽能、風電、現代技術生物質能利用等約5000萬噸標準煤,為201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占全國一次能源10%比例的目標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1.我國風電產業的發展
2000年以來,特別是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我國風電產業率先加速發展,目前已經開始規模化發展,具有了初步的產業體系輪廓,表現出了競爭力不斷增強的可喜發展勢頭。主要表現在:
一是進入快速規模化發展階段。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風電產業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并且也開始朝著規模化的方向發展,大型并網風電總裝機容量從2000年的35萬千瓦增長到了2008年的1217萬千瓦,年均增長52%。最近三年,我國風電新增裝機連續翻番,令世界矚目。特別是,2008年以來,我國開始在內蒙古、新疆、甘肅、河北和江蘇沿海地區規劃籌建七個千萬千瓦風電基地,將形成一批“風電三峽”。
二是風電整機制造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我國已經有20多家批量化、規模化的風電整機制造企業,國產機組的新增市場份額逐年提高。2 008年,我國有三家企業的風電整機年吊裝機組超過了100萬千瓦,形成了可與國際大公司競爭的態勢。就單機產品而言,1.5MW單機容量的機型日漸成熟,開始主導市場,2.5MW和3MW機組陸續下線投放市場。特別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3MW海上機組順利安裝在上海東海大橋海上風電場,表明我國風電裝備制造能力和水平達到了新的高度。2008年以來,我國已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機組出口,開始進入國際市場,初步顯示了產業實力。
三是風機關鍵零部件配套能力大大加強。在葉片、齒輪箱、發電機等機組的關鍵零部件生產方面,我國已基本具備了配套能力;在軸承、變流器等領域的瓶頸雖然還沒有徹底解決,但已有國產產品面世,并開始有小批量生產,預計瓶頸將很快得到緩解。
四是風電產業品牌顯現,總體研發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目前,不僅龍頭企業重視掌握核心技術,有的企業建立了海外研發基地,很多民營企業也開始從自主研發或聯合研發入手進入市場,形成了一批自主品牌,為技術研發和創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目前,雖然“許可證”技術來源的產品還是市場主流,但靠消化吸收及自主研發新機型的陸續下線,表明我國自主研發能力已得到了實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