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胡國棟
近幾年中國風電發展主要靠大型電力集團,但個人認為到2020 年風電裝機量達到2 億千瓦規模,只靠幾個集團是不可持續的。目前,開發商、投資商還有運營商是分流的,在成熟的國際市場,都是些專業的,甚至不是特別大的公司開發項目。但成熟的國際市場中,技術方面非常領先,投資方面很多引入了大型基金介入,這些基金成本很低但回報特別高,同時資金量非常大。長遠來看,中國應該形成一個完善的市場化體系,使技術、資金、人力等在不同的關鍵點上發揮作用。在下一個五年,投資方面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希望各行業、各領域的投資者進入風電行業,風電行業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中國風電整體技術水平會不斷提高,技術及管理的進步必然促進成本的降低,這是必然趨勢。只是目前限電問題還沒有解決,包括國家財政補貼還有30 多億沒有發放到位,包括由于前些年風電機組質量所產生的遺留問題,解決的還不是特別理想,例如大面積到了出質保期等實際問題還需要去解決。從行業健康發展的角度,應該充分考慮這些因素。國家提出降低電價是沒有問題的,但應該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充分進行市場調研,從風電行業戰略發展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
中廣核風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亦倫
從投融資角度來看,中廣核風電起步比較晚,因為一直以來依托自有資金的發展,在整體資金情況比較不錯。融資方式上,中廣核風電除了固有的融資方式還有債券,包括搭配組合的方式等。另外我們逐步引入了一些有實力的,對新能源項目感興趣的資金,或組合項目引入一些國外資金進行新能源開發。尤其是近期如果關注股市,可以了解到我們麾下的美亞在10 月3 日在香港成功上市,實際上美亞是全球惟一的新能源上市平臺。
我個人認為風電價格的調整,應該是循序漸進的過程。第一,限電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從投資回報的角度考慮,每年不能保證很好的發電量和收入,生存都有問題就無法談健康發展。第二,我國補貼從審批到給付非常漫長。到2014 年9 月,才有2013 年8 月的補貼到位,大量補貼的資金到不了位,財務壓力會很大,導致三角債問題存在。第三,配額制沒有很好的實施,開發商權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中國風電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總監 任廣金
限電問題是一個系統問題,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的,涉及到方方面面。這需要國家出臺一些更好的政策,包括盡快推行配額制等。
今天的風電行業存在一個關鍵詞是“降價”,說起風電降價,它的前提是什么?除非風電不存在限電,建設成本不增加,還有同常規能源比較,雖然說常規能源看似成本低,但造成了嚴重的霧霾。在經過了前幾年的發展,好的風能資源已經開發完了,在這種情況下開發成本會不斷增加,而各種利益訴求又非常多,在這種情況下風電降價,是不是會影響風電健康發展?對風電來講政策的穩定性是健康發展的前提。例如云南降了7 分錢,我不敢想象,可能會有好多風電場沒法干了。因此,在目前這么多成本增加的情況下風電降價,風電裝機能不能完成國家2020 年的目標是個問題。
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一局七處處長 譚再興
對于風電發展,國家開發銀行一直在大力支持,這是我們的使命。我們從2003 年風電剛剛發展時,就開始接觸風電,到目前為止在風電方面的貸款余額超過了1100 億。
在項目類型方面,國開行對陸上和海上風電都有參與,應該是國內風電領域的主力融資銀行。總體來說,中國風電并網大概有8000多萬千瓦,吊裝9000 多萬千瓦,到“十二五”末期還有1000 萬千瓦的空間,按照目前的造價算,有7000 億到8000 億的投資空間。從2014 年開始到2020 年的6 年時間中,國開行每年將想風電市場投入400 億,因此共有2400 億將繼續往風電市場投放。目前國開行的市場投資份額占到了30%,即使風電市場沒有其他利好,也將擴大支持力度,將30% 的支持比例繼續下去。
我國風電曾面臨諸如棄風、質量等問題,這些年逐步好轉。我認為將來的市場環境也會逐步改善,通過銀行融資、其他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等方式獲得資金是比較樂觀的。棄風問題是銀行最關注的,因為涉及到貸款安全。在信用結構,還有貸款利率方面,如果沒有棄風會更寬松一些,定價可能會降低一些。實際上其對于風電項目的各參與方都息息相關。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調度通訊中心副主任 侯佑華
風電棄風問題從本質上講主要由幾個問題造成:第一,我們到底建設風電要干什么?國家有《可再生能源法》,利益分配很清楚,但責任不清楚。風電大規模發展以后,誰對限電負責任,到現在也沒有一個明確的定論。應該把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責任問題提到一個高度上來。第二,電力的商品化屬性非常明確。在這種情況下,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競爭力,及其參與電力市場的能力方面,這方面的工作基本上是可以的。第三,就是我們的資源分布不合理,比如三北地區的風況比較好,個人認為這些地區建設風電并不是為了消納,而是為了送出。但是大量的電力從三北地區送出以后,作為用電省份來說愿不愿意付出代價,也是值得商榷的。三北地區是不是完全有積極性消納這些風電,也是要劃問號的。從大的角度來說,眼前這些矛盾不解決,我覺得在2015 年之前能解決棄風問題,不太樂觀。
我們應該深入思考在新能源補貼政策方面的不足,這是制約新能源發展非常重要的因素。降價的政策應該整體協調考慮,怎樣使風電價格逐漸接近于常規電源,又能保證這些企業正常運轉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在某種意義上說,應該在這方面做更深的研究,可能對風電下一步發展更有利。
甘肅省電力公司風電技術中心主任 汪寧渤
我國風電發電量占全國消費總量的1.5%,在甘肅、內蒙等地已經占到發電量的12% 到14% 的水平,此時消納作為可再生能源的風電,應該是整個國家的責任。如何把責任主體變成國家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解決能源環境危機的問題,需要更高的層次來承擔起這個責任。這首先需要把配額制等類似機制建立起來,另外歐洲國家都有碳排放機制,應當把這方面的因素結合在一起。
解決消納問題,需要在整個國家層面建立起三個有利于:第一,有利于整個國家能源資源優化配置的一種體制。第二,有利于調動整個國家整體積極性的一種機制。第三,有利于在價格和政策等方面,更好體現環境保護,以及氣候變化等的機制。既體現資源的稀缺性,又體現承擔國際、國內責任,同時有利于國家持續發展。把這些結合在一起,我們國家的風電消納問題必然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