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研究并解決由于增值稅轉型給地方經濟造成的影響,為風電可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九)建議在審批風電上網接入系統時,對接入電壓等級靈活掌握,不宜硬性統一電壓等級,以就近上網,就地消化負荷為宜,同時建議對目前已并網發電的風電場接入系統進行優化整合,以減少對主網運行的影響和電能的損耗。
(十)建議對資源配置,核準手續齊全的風電項目,但不能開工建設或沒有開工建設的原因進行調查并區別對待。
(十一)建議對未經核準擅自開工建設的風電項目進行調查,對已具備并網條件的責令補辦手續,通報批評。同時在一定時期內對其上網電價按自治區火電上網電價執行,其余部分作為環保基金;對沒有具備安裝條件的責令停止建設,待核準手續齊全后建設。
(十二)建議加強對風電企業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解決安全生產、運行檢修維護、經營管理、成本核算粗放的問題,不斷提高風電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十三)綜合考慮并進一步論證在我區建設抽水蓄能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十四)建議進一步研究并加快風光互補工程建設,特別是目前已并網發電的風電場實現風光互補,具有長遠意義。
今后我們還要以多種多樣的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活動,為各風電企業之間的交流、溝通,創造良好的條件與平臺,進一步做好服務工作,為內蒙古電力行業發展與服務好政府盡職盡力。由于這次調研走訪點多面廣,時間倉促,加之我們水平有限,疏漏和不妥之處在所難免,請有關領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