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訊: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華能山東發電有限公司,華電國際山東分公司,國電山東電力有限公司,大唐山東發電有限公司,各電力企業,有關單位:
為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確保發電機組并網安全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安全[2014]62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山東省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實際,我辦修訂了《山東省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學習貫徹,并依據本細則的規定要求,切實履行相應職責,規范開展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
2014年5月19日
山東省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并網安評)行為,保障發電機組安全可靠并網運行,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根據《電力監管條例》、《電網運行規則(試行)》、《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規定》、《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山東省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涉網設備、裝置、系統及其運行、管理應當滿足山東省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并通過山東能源監管辦組織的并網安全性評價。
第三條 本細則中所稱發電機組,是指包括火力發電機組、水力發電機組、核電站、生物質發電機組、太陽能(光伏)發電站和風力發電場等在內的所有發電設施。
第四條 山東省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范圍:
(一)山東省電網直接調度管理的所有發電機組。
(二)山東省由地市級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理的所有發電機組。
(三)地(市)級以下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理的發電機組(不包括分布式發電設施)的并網安評工作參照執行。
第五條 新建、改建或擴建發電機組在進入商業運營前應通過并網安評。
當發電機組并網必備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涉及并網安全的主要設備、重要輔助設備或系統經過改造的,可能影響到電網安全穩定的,應按本細則進行并網安評。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已運行機組應列入并網安評計劃:
(一)發電機、主變進行重大設備改造或整體更換的;
(二)電氣主接線系統及廠、站用電系統進行重大改造的;
(三)電氣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電力通信、直流系統進行重大改造的;
(四)發電機組勵磁、調速系統等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設備及系統進行重大改造的;
(五)山東能源監管辦、電力調度機構認定機組并網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并網安評的。
經有關發電企業提出申請或者電力調度機構提出建議,山東能源監管辦可以提前組織對相關發電機組進行并網安全性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