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進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體制機制改革。研究建立水能資源開發權公平競爭、有償取得及利益合理分配機制,創新移民安置和生態補償機制。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良性發展、分布式能源推廣應用的管理體制,促進形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無歧視、無障礙并網新機制。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交易制度和新增水電用電權跨省區交易機制。
三、完善能源價格機制
(一)理順電價機制。加快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加大對電網輸配業務及成本的監管,核定獨立輸配電價。改進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機制。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大力推廣峰谷電價、季節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電價制度。推進工業用戶按產業政策實行差別化電價和超限額能耗懲罰性電價,實施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
(二)深化油氣價格改革。深化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深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在總結廣東、廣西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建立上下游價格合理傳導機制。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頁巖氣出廠價格實行市場定價。
第八節 提升能源科技和裝備水平
按照創新機制、夯實基礎、超前部署、重點跨越的原則,以增強能源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提高能源裝備自主化水平為目標,加快構建重大技術研究、重大技術裝備、重大示范工程、技術創新平臺“四位一體”的能源科技裝備創新體系。
一、加快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一)加強能源基礎科學研究。堅持政府在能源基礎科學研究中的主導地位,進一步優化配置能源科技資源,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建立一批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面向世界能源科技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要,在地質、材料、環境、能源動力和信息與控制等基礎科學領域,超前部署一批對能源發展具有戰略先導性作用的前沿技術攻關項目,突破制約能源發展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
(二)推進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應用。充分調動和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圍繞能源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轉型升級,集聚優勢科研力量,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完善技術推廣應用體系。力爭在煤礦高效集約開采、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先進油氣儲運、高效清潔發電、新一代核電、海上風電、太陽能熱發電、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輸電、大容量儲能等重點領域取得突破,達到或超過世界先進水平。
二、提高能源裝備自主化水平
加強對能源裝備產業的規劃引導,依托重點工程,加強技術攻關和綜合配套,建立健全能源裝備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努力提高重大能源裝備設計、制造和系統集成能力。
三、實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充分利用我國能源市場空間大、工程實踐機會多的優勢,加大資金、技術、政策扶持力度,以煤層氣開發利用、油氣資源高效開發、高效清潔發電、特高壓輸電、大規模間歇式發電并網、智能電網、多能互補利用、核燃料后處理等技術領域為重點,加快重大工程技術示范,促進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先進生產力。
專欄8 “十二五”時期能源裝備發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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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裝備:以先進核電項目為依托,加快大型鍛件、核主泵、關鍵材料、數字化儀控系統、核電泵閥等關鍵設備的自主制造。
燃氣輪機:推進現有燃氣輪機制造技術進步,研制小型燃氣輪機發電機組,開發重型燃氣輪機,提升高溫部件制造和試驗驗證能力。
超超臨界火電機組:研發600℃百萬千瓦級(單軸)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研制700℃超超臨界發電機組鍋爐、汽輪機設備、輔機、高溫材料和部件。
大型油氣開采和長輸管線裝備:掌握壓縮機、電機和變頻控制系統等關鍵設備的設計制造技術;實現天然氣長輸管線大型球閥、電機驅動壓縮機組、燃機驅動壓縮機組等關鍵設備自主制造。
大型國產化水電機組:開展百萬千瓦級大型水輪機組技術研究,實現35萬千瓦、500米水頭以上大容量、高水頭抽水蓄能機組設計制造自主化,研制大型低水頭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
風電和太陽能設備:掌握7~10兆瓦級風電機組整機及大型軸承、變流器等關鍵零部件的設計制造技術,實現批量生產。研制兆瓦級光伏電站逆變、控制系統,培育太陽能熱發電關鍵裝備生產制造能力,發展10萬千瓦級太陽能熱發電技術裝備。
儲能設施和分布式能源設備: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容量儲能系統,實現核心部件制造和系統集成的國產化。實現多能互補分布式供能系統關鍵裝備的系統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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