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油氣儲備。優化儲備布局和結構,建成國家石油儲備基地二期工程,啟動三期工程,推進石油儲備方式多元化。積極推進成品油應急調節儲備,研究建立企業義務儲備;加快華北、西北、西南及東南沿海地區天然氣地下儲氣庫和液化天然氣儲備庫建設,加快城市調峰儲氣設施建設。
(二)煤炭儲備。加快在沿海、沿江港口及華東、華中、西南等地區建設國家煤炭應急儲備,鼓勵重點廠礦企業提高倉儲能力,穩步推進地方儲備應急能力建設,逐步構建科學、有序、規范的煤炭應急儲備體系。
(三)應急保障。健全能源應急組織系統,明確政府及各類社會主體的應急責任和義務。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類實施、協同保障的原則,完善應急保障預案,依法采取能源生產運輸緊急調度、儲備動用和價格干預等措施。加強系統演練,提高全社會能源安全應急意識和能力。
第五節 實施能源民生工程
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多能互補、高效清潔的原則,以逐步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以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建設綠色能源示范縣、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為重點,全面推進能源民生工程建設。
一、加快農村電網建設
加快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消除電網薄弱環節,擴大電網覆蓋面,提升農村電網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能力,農村生活用電得到較好保障,農業生產用電問題基本解決。到201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管理規范的新型農村電網,實現行政村通電,無電地區人口全部用上電,城鄉各類用電同網同價。
二、大力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
結合農村資源條件和用能習慣,因地制宜推進小水電、農林廢棄物、養殖場廢棄物、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推廣普及經濟實用技術,促進農村炊事、取暖和洗浴用能高效化、清潔化。積極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設。到2015年,建成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和1000個太陽能示范村。
三、完善農村能源基礎服務體系
推進城鎮能源供應設施和服務逐步向農村延伸,加強農村液化氣供應站、加油站、型煤加工點以及生物質燃氣站和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各類能源設施維修和技術服務站,培育農村能源專業化經營服務企業和人才,增強能源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專欄7 “十二五”時期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重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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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電:繼續實施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合理開展農村水電增容擴容,到2015年,全國建成300個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新增小水電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
沼氣:優化發展戶用沼氣,加快發展集中沼氣,到2015年,農村沼氣用戶達到5000萬戶,建設3000個規模化養殖場沼氣集中供氣工程,農村沼氣年利用量達到190億立方米。
太陽能:支持農村和小城鎮居民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灶、太陽房等設施,實施村鎮太陽能公共浴室建設工程,到2015年,建成1000個太陽能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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