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風電機組掉落的機率和安全距離統計
從上圖統計表可知,以10-5次可容許風險范圍去判斷的安全距離為:
•65m高的塔筒:120m;
•85m高的塔筒:130m;
•100m高的塔筒:135m;
•115m高的塔筒:140m;
類似結論,德國知名風電顧問公司亦曾做過如下計算:
以一建物的基礎為200m2為保護客體,則2MW的風電機組以不同塔筒高度,其安全距離如下:
•60m高的塔筒:150m;
•80m高的塔筒:160m;
•100m高的塔筒:170m;
•120m高的塔筒:175m;
以上是風電機組驗證及顧問公司針對機組發生意外的機率及安全距離的最極端值建議。但仍要強調,全世界先進國家極少有針對風電機組制訂安全距離的規定,是因為先進國家并未將機組視為特別危險的建筑物或設施,而是將機組視為一般建筑物及設施,回歸到建筑法規或機械設施管理范圍去規范。
中國臺灣地區對風電機組安全距離的規范,主管能源局目前要求業主在距風電機組100m內的民宅,必須取得住戶的同意函后才得以樹立機組,這是綜合考慮保障住戶安全權益及兼顧綠色能源發展政策的作法。
風電機組本身帶來的主要是噪音污染。國內根據《風電場噪聲限值及測量辦法》(DL/T1084—2008)要求風電機組產生的噪音影響符合Ⅳ類區域標準。關于風電機組產生的氣流噪聲,國際電工委員會(IEC)規定的標準值是45dB,日本的環境標準規定,住宅區夜間的標準值為45dB,德國和丹麥規定得更細。

注:上面三行是德國、下面四行是丹麥
風速為地上10m的測量值
出處:WindTurbineHealthImpactStudy(馬薩諸塞州)
據對1500kW風電機組實際測定[2-4]:晝間距離風電場140m處可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Ⅰ類標準;但隨著機組單機容量越來越大,機組葉片也越來越長,葉輪的切風音噪也隨之增大,相信以葉輪半徑的倍數距離方式(即2R—3R)進行測試會更具有說服力。
2.2 與公路及高速路的距離
實際上,風電機組的破壞性故障機率微乎其微,根據德國知名風電認證公司注2的統計:葉片掉落機率小于4.2×10-4、輪轂脫落機率小于2.0×10-4、倒塔機率小于10-4。
另外,國外保險公司在承保機組保險時,也未將風電機組視為風險高的標的物,其對機組的風險評估程度是和「住家」為同一等級。德國保險公司Gothaer甚至指出,在風電機組100m內發生機組掉落產生危害的機率為1500年才可能發生一次。而不要簡單地以為機組葉輪是轉動的就會飛出去。
因此,國內外相關技術規范中未限定機組與公路的安全距離。但是實踐中風電投資公司常常遇到因為公路等問題被政府叫停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