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五”西北地區新能源發展的機遇
(1)國家重視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隨著全球新能源風起云涌的發展態勢,我國也逐步將新能源產業提升至戰略產業地位。2010年10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新能源被確定為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新疆哈密地區、甘肅酒泉地區等提出要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和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基地,內蒙古也依托本地的產業基礎和資源優勢,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裝備制造業。西北地區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已經進入了一個群雄并起、競相發展的重要時期。
(2)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深入實施
2010年到2030年是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加速發展階段,這一階段西部大開發要鞏固提高基礎,培育特色產業,實施經濟產業化、市場化、生態化和專業區域布局的全面升級。2011年出臺的“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把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促進區域間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產業有序轉移。”這些政策的提出為西北地區發展面向產業鏈高端、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新能源產業創造了非常有利的條件。
2、西北地區新能源發展面臨的挑戰
(1)核心技術亟待突破
“十一五”期間,西北地區在發展新能源產業過程中,多數產業以加工制造為主,擁有自主技術比較少。以風電為例,全球風電領域技術已基本成熟,而我國西北地區只對少數風電設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缺乏,導致國產設備可靠性、效率與國外設備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在缺乏核心技術情況下進行風電的大規模開發,還會導致低技術水平的重復建設、埋下質量隱患等問題。如何引進、消化、吸收國外成熟技術,成為西北新能源發展的當務之急。
(2)新能源發電并網難
西北地區風電“發得出,送不出”的情況并非個別現象,制約西北風電發展的另一主要瓶頸是上網問題。以內蒙古為例,原本2009年可以將裝機容量擴展到240萬千瓦,但因為上網受限,其中已經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的100萬千瓦裝機容量無法開工建設。
“十二五”西北地區新能源產業發展對策
1、依托資源,挖掘優勢,促進產業升級
目前,西北地區新能源的裝備制造業已經具有一定規模,將特色資源優勢與優勢產業結合是西北發展新能源產業的必然選擇。
在風電裝備制造領域,西北地區應依托現有優勢新能源企業,根據當前國內外風機的主流和發展趨勢,加快2MW以上風機的研制和生產。同時,提高發電機、葉片、塔筒、大功率風電齒輪箱等關鍵配套零件的研發和制造水平,以及落實解決風電并網的技術難題。在太陽能光伏領域,西北應大力推進太陽能光伏發電裝備制造業的發展。通過一批光伏產業重大項目的推動,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并依托龍頭項目,拉動上下游產業鏈的延伸和集群式發展模式,優化產業布局。以硅材料、硅片和太陽能電池等設備組件制造為重點,打造從硅料、太陽能電池(組件)到系統集成、電廠工程總承包的完整產業鏈。
2、加強引導,完善政策,實現產業規模化
(1)落實規劃引導,促進產業規模化發展。
西北地區應進一步加強完善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研究,聘請國內知名專家為西北地區發展新能源產業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以制定出長遠的新能源發展規劃、明確各個新能源產業的市場定位和發展重點、盡快落實相關政策保障措施。同時,西北地區還應鼓勵、引導重大新能源產業項目到西北地區投資和發展,擴大產業規模,夯實西北地區新能源的發展后勁。
(2)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支持企業落戶西北。西北地區在完善相關保障措施的同時,還應加大對光伏材料、光伏發電、風機制造等重大項目的補助和安排財政資金專項用于技術研發。為落戶的新能源企業提供標準廠房或過渡廠房,采取租賃、出售等方式提供給企業使用,并根據企業需求提供配套設施,給予租金優惠,支持企業盡快投產。
3、加強載體軟環境建設,提升區域吸引力
西北地區應充分發揮新能源產業開發的資源和環境優勢,加大新能源產業的推進力度,主動為企業發展破解難題,搶時間、提效率,打破常規,推動新能源產業跨越式發展。不但要落實政府領導小組的職責,更要提高為企業服務的水平。實行一個項目一個責任班子全程跟蹤服務,對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實行領導和部門一對一聯系制度,由專人專項負責領辦、代辦工程建設手續,積極拓展西北地區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市場空間,發揮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