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7月21日公布的《我國風電發展情況調研報告》也指出,一些地區風電發展規劃缺乏具體的風電送出和電力消納方案。
在張家口尚義縣七甲山風電場,神華集團公司管理的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設計了19.95萬千瓦的風電裝機規模,但由于無法及時并網,在2008年吊裝完成10萬千瓦后,后續機組被放入庫房暫緩安裝。
對風電基地的電力輸出,梁志鵬并不擔心:“風電基地建設期長,地域遼闊,而覆蓋性很強的電網又是在動態發展中,所以從全局來看風電輸出沒有問題。”
但是,有電網地區的大規模風電也不能全部并網、足額發電。風電場被電網限制發電的情況,不單單發生在風電裝機第一大省份內蒙古,吉林省也經常出現,原因就是局部電網無力承受高度集中的風電場集中出力。
中國能源協會8月下旬發布“內蒙古風電建設遇瓶頸”消息說,內蒙古約1/3風電裝機并網項目處于閑置狀態,原因是發出的風電既無法在當地消化,也無法向外輸出。
據報道,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舒印彪稱,2009年以來吉林電網已三次限制風電出力。
中國廣東核電集團風力發電公司副總經理牛智平表示,由于技術問題風電送出存在困難,并舉例說2009年冬季由于要解決“三北”地區供熱機組的技術發展等問題,預計對風電的限電會更為嚴重。
為什么要限制風電出力呢?按照電監會2007年8月1日頒布的《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電網應該全額收購風電。《可再生能源法》規定,正常情況下,電網企業要“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
對風電輸出線路的建設,國務院權威研究部門的報告說,中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的“遠距離”輸出,指的是幾百公里和上千公里,所以需要鋪架高等級電壓線路,造價昂貴,和風電利用小時數低的特性不匹配,不但是風電場自建自用,恐怕連電網公司自建群用也沒有經濟性。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改革和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張安華撰文說,酒泉千萬千瓦級基地風電外送,需建750千伏變電站3座,輸電線路1694公里;新建330千伏變電站2座,輸電線路776公里;建設110千伏輸電線路70公里,總投資約115億元。另外,風電發電量僅相當于火電同等裝機的40%左右,所以在相同電網等級條件下,出于投資收益考慮,會影響電網投資積極性。
施鵬飛反駁說:“輸電線路不可能專為風電獨建,還有輸送火電、水電等其他電力的責任,故而風電只是‘打包外送’;再者,隨著傳統能源成本的不斷上升,風電外輸的經濟性會越來越明顯。”
一個風電場需要四個火電廠配套?
按照馬明的說法,“風電三峽”除了面臨電力外輸難題,還有配套電源建設難題。
在無風情況下,為了保證用戶正常使用,要備有代替風電的能源。所以,在建設風電場的同時,還需要建設與之配套的電源,如火電廠或水電站等。
一位對中國風電問題做過調研的權威人士說,如果采用大規模集中開發風電的模式,“從理論上講配套電源的裝機規模至少要4倍于風電規模。”
問題在于,國家大力扶持風電發展,就是因為風電沒有污染,是清潔能源,如果建一個風電場需要四個火電廠配套,那不是有違初衷嗎?
對風電配套電源建設,梁志鵬認為,除火電外,還可以用水電,也可以用燃氣發電。
有人曾建議,西北黃河上游大型梯級水電的調峰能力較強,可以通過水庫調節容量來“儲存”風能,有風時水電少發,無風時水電多發,風水發電互濟。
有人反對說,西北是中國大型風電基地的主要分布地,那里的天然氣要西氣東輸,除個別地方外水資源非常短缺,怎么給風電建設配套電源?
“不見得必須在風電場附近建配套電源,在其電網覆蓋的范圍內即可,如果沒有足夠的水資源,可以建造抽水蓄能電站來配套。”梁志鵬回答說。
但抽水蓄能電站又面臨經濟效益上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