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材料是由碳—碳鍵為基本結構組成的有機高分子聚合物,屬于可燃物質。用聚氨酯材料生產的各類產品與制品,在人們的社會活動中隨處可見。由于它們處在各種各樣的環境之中,引發火災的幾率較高。由各種引火源引發聚氨酯材料的燃燒以及伴隨燃燒產生的煙霧毒性,已成為消防安全密切關注的重點之一,對有關聚氨酯產品及生產制定了日益嚴格的阻燃標準和法規。
阻燃方法眾所周知,物質燃燒必須具備的三個外部條件是:熱量、燃燒和氧氣,這也是人們尋找材料阻燃、防火的主要思路。而對各種各樣的材料來講,則主要考慮減少熱量集壘,提高材料引燃溫度。聚氨酯硬質泡沫體的閃燃溫度為290-350℃,聚氨酯軟質泡沫體的閃燃溫度為250-280℃。如若在材料外部采取隔絕措施,根據配方不同,同類材料的閃燃溫度將會提高至300-500℃。國外已有許多國家制定了相關法規,規定了材料外復面層,也是從降低材料熱量集壘,避免材料閃燃、悶火等火災隱患方面著手的。
例如,在德國等西歐國家,對聚氨酯軟質泡沫體如沙發坐墊等材料時,應使用非燃性面層材料,如在硬泡外包覆鋼板、鋁板、灰漿涂覆或使用防火涂層等。從隔絕氧氣的思路考慮,主要使用反應型或外添加型含有阻燃元素的阻燃材料。這些阻燃材料在燃燒時,或熱分解釋放出鹵代烴類氣體,隔絕空氣中的氧,或在燃燒火焰下表面生成致密的“炭化”防護層,阻止火焰向內部燃燒蔓延,猶如在材料外層覆蓋了一層防火層。